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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基础:审计委员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向关联方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意见2018-12-19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向关联方
        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
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707 号)的要求,海航基础设
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子公
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北海航通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
关联方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交易估值公允性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北海航通航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湖北海航通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航通航”)于 2018 年
10 月自海航通航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海南美兰机场飞行区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简称“美兰机场飞行区”)14.49%股权,股权作价 10 亿,美兰机场飞行区
2018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 68.96 亿。
    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评估机构对标的进行评估,评估定价以净资产为依据,
最终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得出的湖北海航通航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4,526.52
万元作为参考依据,确定本次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北海航通航
100%股权对应交易价格为 24,500.00 万元,相关作价公允。
    二、《关于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
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供
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转让标的的定价方式是基于第三方评估机构
对于交易标的审计后的净资产评估的价值,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上述定价方
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委员:胡东山、耿文秀、范宁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