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础: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2019-04-30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下称“财会[2018]15 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
制财务报表。
海航基础将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并按照规定日期执行财会[2018]15 号文。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
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
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
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
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影
响海航基础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海航基础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财务报表,对相关项目列报进行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
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
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
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用于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
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
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
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10)将利润表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
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仅影响报表格式,对海航基础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谨慎、客观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海航基础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 变更前执行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执行的会计估计
为了更谨慎、客观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取消应
收款项中关联方组合的认定,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已经发
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于单项认定未发生减值的
生减值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应收非关
联方款项均按照相同的信用
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8 年的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余额
为了更谨慎、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30,302,648.43
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取消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 - 23,986,374.54
中关联方组合的认定,对于单项认定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84,665.04
未发生减值的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应收 未分配利润 -137,004,357.93
非关联方款项均按照相同的信用风险 资产减值损失 154,289,022.97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所得税费用 -17,284,665.0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本期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
进行追溯调整,对海航基础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因未来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难以预估,故无法预测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对未来期间损益的影响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
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特此说明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