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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园集团: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30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18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 5 栋 3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
        条件的议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             √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债券的种类                                       √
2.02    发行方式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发行对象                                             √
2.05    债券期限                                             √
2.06    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                               √
2.07    初始换股价格                                         √
2.08    担保措施                                             √
2.09    募集资金的用途                                       √
2.10       募集资金专户                                          √
2.11       偿债保障机制                                          √
2.12       挂牌转让的方式                                        √
2.13       其他事项                                              √
2.14       有效期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                √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              √
           留授予、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5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25       长园集团            2018/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
(传真登记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 6 栋 5 楼 证券法
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
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5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债券的种类

2.02            发行方式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发行对象

2.05            债券期限

2.06            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

2.07            初始换股价格

2.08            担保措施

2.09            募集资金的用途

2.10            募集资金专户
2.11          偿债保障机制

2.12          挂牌转让的方式

2.13          其他事项

2.14          有效期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
              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
              数量的议案》

5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