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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园集团: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186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
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
                和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
案》,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 2018 年 1 月至今,公司有 39 名激励对
象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及摘要(修订)》规定,公司需回购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并对前述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价格与数量。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550 名激励对象 2,1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1 月 7 日。
    2015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
                                    1
司实际向授予对象 548 人授予 2,14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 年 9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
股票的回购价格的公告》,根据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价格为 6.335 元/股。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激励对象
卜永强、唐棠、余敏、杨庆伟、司慢曼、张雪平已获授的股份 8.5 万股全部进行
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完成注销。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 427.2 万股,本次解
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7 日。
    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
购注销的公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马艳等 18 人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
马艳等 1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0.88 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
为 498.96 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9 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 11 名离职激励对象因
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
1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8.72 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和已冻结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洪宝祝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0.72 万股股份进行
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 12 月 28 日申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时,考虑到牟戈森、裘秀华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冻结其当期无法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96


                                    2
万股,本次回购将这部分冻结股份一并进行回购注销。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740.16 万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4 日。
    (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实施情况
    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向 10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10.30 元/股。
    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
在授予过程中,由于 2 名激励对象柳经华、张良鑫放弃认购授予的 2.5 万股限制
性股票,因此,实际授予 102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147.5 万股。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
公告》,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授予对象 102 人授予 14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
购注销的公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易泽宇、
赵彬、杨泉海、付祥华、阳斌 5 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易泽宇、赵彬、杨泉海、付祥华、阳斌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 12.6 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6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
为 49.32 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 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88 万股股份进行
回购注销。


                                     3
    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和已冻结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李俊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0.42 万股股份进行
回购注销。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46.62 万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4 日。
    (三)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6 年 2 月 24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129 名激励对象 665 万股,确定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
    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665 万股登记手续完成,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
购注销的公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冷菱菱、郑辉 2 人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
象冷菱菱、郑辉已获授的 7.2 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
为 237.24 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2017 年 4 月 26 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
分激励对象王聪等 2 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4
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王聪等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72 万股股份进行回
购注销。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
为 228.96 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2018 年 6 月 27 日。其中因激励对
象陈加杰、佘其美、袁洋在解锁前提出离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暂不解锁其本期应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 万股(共持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6 万股)。
    (四)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相关议案。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
    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194 名激励对象 773.5 万股,确定公
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予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激励对象王刚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授予的 3 万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王健因个人原因调减 0.5 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际向 1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770 万股登记手续完成,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回购数量的调整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概述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46 元/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
分的授予价格为 10.30 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82 元/股,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63 元/股。
    1、鉴于公司 2015 年 7 月实施完成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调整为 6.335 元/股,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的
                                     5
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
     2、鉴于公司 2016 年 6 月实施完成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且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5.167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调整为 8.471 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5.571 元/股。详见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
     3、鉴于公司 2017 年 6 月实施完成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调整为 5.087 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8.391 元/股,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5.491 元/股。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
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2)。
   (二)本次调整事由
    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324,677,152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 0.9 元,合计派发股利 119,220,943.68 元。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
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
利发放日为 2018 年 7 月 12 日。
    (三)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第三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
容”第八节“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
法”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
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自 2018 年 1 月至今,公司有 39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原激励对象获


                                    6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前述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价格与数量。根据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P= 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 5.087-0.09=4.997 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 4.997
元/股。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P= 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8.391-0.09=8.301 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 8.301 元/股。
    3、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P= 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5.491-0.09=5.401 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 5.401 元/股。
    4、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P= P0-V
                                    7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9.63-0.09=9.54 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 9.54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数量调整方法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为:
    Q= Q0×(1+n)
    其中:Q 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 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股转增 0.2
股,因此:
    1、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激励对象袁晓芳、白战平、
方靖文、杨楷基、周园、吕梁景、苏超、张健、钟天冠、孟平、李凌、孙天举、
杨铨铨、曾明球、曹长生、曾标 16 人离职,前述人员合计获授 38 万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为 11.4 万股,因公司 2016 年 6 月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为:11.4 万股×
(1+0.2)=13.68 万股。
    2、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激励对象孙勇卫、邓燕、黄
冕志、佘其美、蒋士安、李可荣 6 人离职,前述人员合计获授 10.5 万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为 4.2 万 股,但因公司 2016 年 6 月实施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为:4.2 万股
×(1+0.2)=5.04 万 股。
    3、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白战平、陈加杰、曾明球、
袁洋、佘其美、陈旭露、李可荣、曾标 8 人离职,前述人员合计获授 29 万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为 16.1 万股(含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时暂未
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但因公司 2016 年 6 月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为:16.1 万股×(1+0.2)


                                    8
=19.32 万股。
    4、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该授予日后公司未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因此本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白战
平、李光祥、王润红、鲍舒、王杨春、程根仁、林双、江浩杰、殷金波、刘瑞、
汤拥军、孙学智、冷菱菱、崔振东、袁同驷 15 人离职的回购股份数量 63 万股不
用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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