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2021-08-03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新增诉讼处于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新增诉讼中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新增诉讼金额约为 4,551.93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新增诉讼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时
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新增诉讼基本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97 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请民
事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4,551.93 万元。现将案件情况披露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及诉讼请求
1、诉讼当事人
原告:97 名投资者
被告: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 1 件诉讼(诉讼金额 10.67 万元)
中被告为公司、尹智勇、史忻、许晓文、鲁尔兵、刘瑞、黄永维、徐成斌、倪昭
华、隋淑静、姚太平及贺勇;其中 1 起诉讼(诉讼金额 136.02 万元)中被告为
公司、尹智勇及史忻。
2、诉讼请求
被告赔偿原告 97 名投资者的损失合计 4,551.93 万元;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用。
(二)事实与理由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公司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原告作为投资者,因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失,依据《证券
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申请法院判令公司承担其损失。
截至目前,公司已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累计金额约为 19,029.26 万元。
公司前期收到的索赔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2021 年 6 月 4
日、2021 年 6 月 26 日、2021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8、2021051、2021056、2021069)。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1)粤 03 民初 2601 号案件传票,诉讼金
额 56.99 万元,该案拟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庭审理。目前投资者索赔案件处于
立案受理阶段,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2019 年 4 月 27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
2020 年 2 月 22 日及 2020 年 8 月 8 日、2020 年 9 月 19 日、2021 年 1 月 9 日、
2021 年 4 月 24 日、2021 年 5 月 22 日、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
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32)、《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23、2020014)、《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69)、《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9、2021004、2021033)、《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021051),在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中部分诉讼存在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序
原告方 被告方 诉讼类型 诉讼请求 进展情况
号
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 合同纠纷 1、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签 法院近日作出如下判决:驳回原告深圳市
份有限公司 公司、广东泰荣实业 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 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
投资有限公司 效;2、判令原告对被告一 受理费 1,071,8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
与被告二签订的《股权转让 均由原告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协议》所涉第三人 100%股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权享有优先购买权;3、判 内提起上诉。
令被告一以其与被告二签订
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同
等条件将第三人(即东莞市
康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
股权转让给原告;4、本案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以及所
有诉讼费用由被告一、被告
二承担。
2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 买卖合同纠 1、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 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作出一审判决:
化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中国 纷 拖欠的合同款人民币 1、被告科士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 1,072.5 万元;2、判令三 原告支付货款 1,035.8333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
限责任公司南京设 被告根据延迟付款的金额及 约金;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提起
计院、中国葛洲坝 时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上诉。双方后续达成和解:科士达于 2021 年
集团电力有限责任 同期存款利息标准向原告支 6 月 30 日前向长园深瑞支付货款等费用
公司 付至实际还清之日的逾期付 10,729,314 元,其中货款 10,358,333 元,逾
款违约金;(暂计算至 期利息 370,981 元。科士达已履行完毕和解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为人民 协议。
币 253,323 元,以上金额共
计人民币 10,978,323
元。)3、本案诉讼费由三
被告承担。
3 珠海市运泰利自动 江西欧迈斯微电子 买卖合同纠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 法院近日作出判决:1、被告于本判决生
化设备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纷 货款人民币 3,878,000 元; 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 3,878,000
元;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
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本金 3,878,000
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 元,自 2019 年 3 月 25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
3,878,000 元为基数,按全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一年 至本息之日止;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期利率上浮 50%的标准,暂 被告提起上诉,后经法院调解:由江西欧迈
斯向珠海运泰利支付货款 3,878,000 元及利
计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的
息 15 万元:江西欧迈斯在收到珠海运泰利开
金额约为 476,862 元)。上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江
述二项暂计至 2020 年 4 月 1 西欧迈斯已经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完毕。
日合计金额:4,354,862 元。
4 太仓轩尼伯格智能 长园和鹰智能科技 分期付款买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已作出裁
系统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卖合同纠纷 人民币 5,817,763.78 元, 定:准许原告撤诉。
安装劳务费 2,150,175.21
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支付逾
期付款利息 。 上述金额合
计为 7,967,938.99 元。
5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 买卖合同纠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 本案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立案,双方达
化有限公司 池有限公司 纷 欠的货款人民币 340 万 成调解:1、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 340
万元及利息 17 万元;2、被告自 2021 年 7 月
元。
起至 2022 年 5 月每月 25 日前向原告支付货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款 30 万元,2022 年 6 月支付货款尾款 10 万
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清偿 元及本案诉讼费,上述货款及诉讼费支付完
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至 毕,原告对相关利息予以免除;3、如被告未
按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剩余未付
2021 年 4 月 27 日为 17.21
款项及利息 17 万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
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事项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案件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