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长园集团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长园集团 60052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宁 李凤 电话 0755-26719476 0755-26719476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 材料港6栋5楼 材料港6栋5楼 电子信箱 guning@cyg.com lifeng@cy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2,496,232,129.53 11,691,744,037.18 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351,916,580.35 4,351,675,392.03 0.01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675,520,048.41 2,360,933,361.36 1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4,862,165.49 97,420,602.65 -64.2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190,709.53 70,848,949.96 -78.56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3,593,561.36 -80,844,871.30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80 2.27 减少1.47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67 0.0746 -64.2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67 0.0746 -64.21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2,32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 国有法 13.11 171,238,247 0 无 0 公司 人 吴启权 境内自 8.10 105,814,915 0 质押 61,100,000 然人 山东至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 7.92 103,425,058 0 质押 103,420,000 国有法 人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 其他 5.06 66,065,507 0 质押 47,290,000 (有限合伙)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 2.24 29,258,471 0 无 0 司 国有法 人 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 国有法 1.42 18,490,188 0 无 0 公司 人 林红 境内自 0.93 12,094,691 0 无 0 然人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 其他 0.82 10,754,040 0 无 0 公司-广金美好费米六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杨生良 境内自 0.71 9,285,320 0 无 0 然人 马骁雷 境内自 0.68 8,815,717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中,珠海格力金 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 均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长园集团股 17 长园债 143139 2017-07-13 2022-07-13 600,000,000 5.67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公 司债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3.88 63.1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06 2.8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 号),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 2016 年、2017 年通过虚构海外 销售、提前确认收入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 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 到投资者索赔诉讼累计金额约为 19,029.26 万元,其中(2021)粤 03 民初 2601 号案件(诉讼金额 56.99 万元)拟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庭审理。目前投资者索赔案件处于立案阶段,暂时无法准确 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日期: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