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8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启权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方资产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并转让和鹰业绩补偿债
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及东
方资产控制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 合伙企业”),并由
A 合伙企业收购公司享有的长园和鹰业绩补偿纠纷案件中和鹰实业、王信投资应
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债务利息等款项的债权。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合作设立合伙企业并转让
业绩补偿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