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长园集团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长园集团 600525 长园新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宁 李凤 电话 0755-26719476 0755-26719476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 新材港6栋5楼 新材港6栋5楼 电子信箱 guning@cyg.com lifeng@cy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12,854,230,738.17 11,667,392,563.51 1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502,323,611.12 3,311,078,711.37 5.7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3,399,629,043.41 2,675,520,048.41 2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6,452,928.93 34,862,165.49 320.0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2,433,103.69 15,190,709.53 574.31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77,386,005.29 -133,593,561.36 /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30 0.80 增加3.5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22 0.0267 320.2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22 0.0267 320.22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7,72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 国有法 13.11 171,238,247 0 无 0 限公司 人 境内自 吴启权 8.10 105,814,915 0 质押 35,100,000 然人 境内非 山东至博信息科技有限公 国有法 7.92 103,425,058 0 质押 103,420,000 司 人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 其他 4.79 62,605,407 0 无 0 (有限合伙) 境内非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 国有法 2.11 27,560,671 0 无 0 公司 人 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 国有法 1.42 18,490,188 0 无 0 限公司 人 境内自 林红 0.93 12,094,691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程燕 0.73 9,475,739 0 无 0 然人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广金美好费米六 其他 0.72 9,370,000 0 无 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自 杨生良 0.71 9,285,620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中,珠海格力 明 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 公司均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构 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 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长园集团 股份有限 17 长园债 143139 2017-07-13 2022-07-13 0 5.67 公司 2017 年公司债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9.76% 68.9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50 2.0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 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 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 号),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 2016 年、2017 年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 2016 年、2017 年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受 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影响,公司 2021 年 6 月开始收到投资者诉讼,公司 2021 年度承担 赔偿损失约 0.68 亿元,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 272 名投资者索赔诉讼金额约为 6,084.01 万元,前述投资者索赔案件尚处于立案阶段,公司参考既往投资者诉讼判决结果计提本期预 计负债约 2,500 万元,最终赔偿金额以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书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