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10-2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现就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不
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公司监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名单进
行了核实,认为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持有
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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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原 朱玉梅 陈梅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