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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园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吴启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
确性,便于管理层和投资者了解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公司对投资性房
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
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出具了专
项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子公司向深圳市中小担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
司申请保函额度并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开立保函并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增资及分立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力”)注册资本
30,005 万元,主要从事智能电力电缆附件、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配件的研发、
生产、销售。根据长园电力发展需要,拟以其未分配利润不超过 8,000 万元转增
注册资本,本次增资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增资完成之后,长园电力仍是公司
全资子公司。
    长园电力在上述转增完成后拟进行存续分立。长园电力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
将名下土地使用权、房产等资产及相应债务分立出来新设公司。长园电力仍然存
续,新设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电力新公司”。
分立前后的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东情况
                 (分立前)        (分立后)
长园电力       不超过 38,005     不超过 33,005   长园集团持有 100%股权
               万元              万元

电力新公司                -        5,000 万元    长园集团持有 100%股权
    分立之后,长园电力继续存续,仍从事主要从事智能电力电缆附件、高低压
成套开关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力新公司业务以不动产管理及运营
为主。预计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分立基准日,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至分立
完成之日),若相应资产、负债发生增减,不对分立方案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
续公司长园电力与电力新公司按照分立方案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负债承接。不
动产相关的负债以及不动产运营相关人员划分到电力新公司。
    原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存续的公司和新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原公
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增资及分立事宜。
    本次增资及分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会产生重大税务负担,分立后
存续的公司与新设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园半导体股权架构调整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
    长园半导体设备(珠海)有限公司(简称“长园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之全资子公司,
主要从事半导体封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将以
现金 14,000 万元出资,其中 5,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9,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园半导体 83.33%的股权,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持
有其 16.67%的股权。
    为绑定核心员工与公司利益,提升核心团队稳定性和积极性,珠海运泰利将
向长园半导体核心团队成立的合伙企业新胜达科技(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新胜达”)转让其持有的长园半导体 1,00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 743
万元,转让价款分三年平均支付。
    此外,为加大华东市场的开发力度,长园半导体将以现金 2,000 万元出资在
苏州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园半导体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
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苏州半导体”),注册资本于苏州半导体注册后 3 年内
缴付完毕。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长园半导体市场竞争力,并提升内部凝聚力,珠海运泰
利本次转让长园半导体 16.67%股权预计产生股权激励费 1,733 万元,具体确认
金额和期间以审计师意见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下属公司股权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内部股权架构和管理层级,同意对部分下属公司股权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控股子公司长园
泽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简称“长园泽晖”)51%股权以 510 万
元的对价转让给公司;
    2、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占比 80%,)将持
有的上海特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191.777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长园泽
晖;
    3、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将其持有的江苏深瑞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深瑞光学”)35%股权(尚未实际认缴出资)以 1 元的对价转让给公司全资子
公司长园深瑞能源技术(珠海)有限公司;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欧泰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泰科”)
之全资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长园和鹰科技(河南)有限公
司 100%股权以 2,333.94 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和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欧泰科之
全资子公司)。
    除深瑞光学股权以 1 元作价外,本次股权架构调整按照相关股权投资成本确
定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架构调整不会产生企业所得税等重大税务负担,且属
于集团合并范围内的交易,不涉及新增股东,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