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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园集团:关于涉及投资者索赔案件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投资者索赔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44 名投资者索赔案件已经深圳中院立案受理,另
公司与 192 名投资者达成诉前调解协议。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新增诉讼金额 1,116.30 元,另公司与 192 名投资者达成诉
前调解协议,调解金额 2,048.37 万元
    公司已于 2022 年度就前述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
诉讼案件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新增投资者索赔案件情况
    (一)新增立案诉讼基本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诉讼材料,44 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44 名投资者
    被告: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 2 起诉讼(诉讼金额 50.33 万元)
被告为公司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诉讼请求
    被告赔偿原告 44 名投资者的损失合计 1,116.30 万元;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用。
    3、事实与理由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公司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原告作为投资者,因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失,依据《证券
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申请法院判令公司承担其损失。
    前述案件中 44 名投资者索赔案件已经深圳中院立案受理,公司与其中 2 名
投资者达成诉中调解,公司支付补偿款合计 451.67 万元。
    (二)新增诉前调解情况
    公司与 192 名投资者基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测算结果,经
过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公司向前述 192 名索赔投资者支付补偿款共计
2,048.37 万元。调解协议为双方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损失的一次性终局处理协
议,双方就案件再无其他争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前述投资者不得以
虚假陈述为由再行起诉公司,或再行要求公司或者公司关联方支付超过协议约定
的款项外的任何金钱或费用。深圳中院已就公司与 192 名投资者达成的诉前调解
协议出具民事裁定书。
    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于 2022 年度就前述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
诉讼案件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