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14
股票代码:600547 股票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 2019-01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5〕62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
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35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
资、省财政厅山东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6〕76 号)、《山东省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
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资[2017]65 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
署,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黄金”)所属企业
实施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
作(以下称“本次分离移交”)。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分离移交的范围
公司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下属企业有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
限公司三山岛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归来庄矿业有
限公司 5 家企业,职工家属区共计 13,126 户。
根据鲁政办发〔2016〕76 号文件规定,接收单位应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负责
协调落实,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企〔2005〕62 号文规定,
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国资监管机构直接出资企业审核批准,
并按照协议约定的移交日的账面金额,编制清单进行移交。目前,分离移交工作
已明确了接收单位,且与接收方达成移交意向,分离移交涉及移交资产账面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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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5.81 万元、需报废资产账面净值 214.14 万元。按照财企〔2005〕62 号文件
要求,根据属地政府协调接收方的情况采用转让方式不同,本次移交涉及无偿划
转至政府指定国有接收单位的资产账面净值 2,444.46 万元,其中供水资产账面净
值 826.60 万元;供电资产账面净值 689.54 万元;供暖资产账面净值 30.52 万元;
物业资产账面净值 758.51 万元,维修基金 139.29 万元;协议转让至山东黄金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账面净值 1,791.35 万元,按资产评估价值 1,946.68 万元转
让。合计转让资产价值 4,391.14 万元。
本次分离移交需对相关基建工程及管路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
设施的平均水平。按照鲁政办发〔2016〕76 号文件及山东省分离移交维修改造
标准,与接收方确定了维修改造费用 636.92 万元。
按照国办发〔2016〕45 号和鲁政办发〔2016〕35 号文件,由政府和移交企
业共同承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山东省政府通过财政
补助资金形式,对山东黄金符合标准的维修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对央
企的改造标准(即供水 0.58 万元/户、供电 0.92 万元/户、供热(气)0.95 万元/
户、物业管理 0.75 万元/户)的 30%予以拨付补助资金,共计 1470.77 万元。
二、 本次分离移交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
山东黄金“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涉及三山岛金矿、焦家金矿、新城金
矿矿区供暖及物业服务移交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
的山东黄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分离移交工作涉及关联
交易。
(一)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山东黄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叶春晓
注册资本:壹千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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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9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维修服务;园林绿化服
务;绿化苗木(不含种苗种木)及花卉的销售和租赁;洗衣服务;清洁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房屋中介服务;票务代理;房地产销
售代理;网上销售;日用品、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餐饮服务(凭许可证
经营);电气设备维修;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供暖及物业管理职能移交涉及资产转让
供暖:三山岛金矿位于矿区 592 户,焦家金矿 593 户,新城金矿位于矿区
634 户,分别交由物业公司接收管理。
三山岛金矿、焦家金矿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账面价值合计 696.67
万元进行资产评估,确认以评估价值合计 702.01 万元,进行协议转让,接收方
即物业公司。
新城金矿以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为基准日,对账面价值合计 546.28 万元进行
资产评估,确认以评估价值 599.10 万元,进行协议转让,接收方即物业公司。
物业:三山岛金矿位于矿区 592 户,焦家金矿 593 户,新城金矿位于矿区
634 户,分别交由物业公司接收管理。
三山岛金矿、焦家金矿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账面价值合计 68.38
万元进行资产评估,确认以评估价值合计 116.43 万元,进行协议转让,接收方
即物业公司。
新城金矿以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为基准日,对账面价值合计 480.01 万元进行
资产评估,确认以评估价值 529.13 万元,进行协议转让,接收方即物业公司。
三山岛金矿、焦家金矿、新城金矿供暖及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山东黄金母公
司山东黄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物业公司管理,涉及相关资产转让。按照政策文件
规定,采用评估价值协议转让的方式移交,账面净值合计 1,791.35 万元,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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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1,946.68 万元,协议转让价值 1,946.68 万元。详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出方 接收方 基准日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供暖 三山岛金矿 物业公司 2018.08.31 336.97 340.26
供暖 焦家金矿 物业公司 2018.08.31 359.70 361.75
物业 焦家金矿 物业公司 2018.08.31 68.38 116.43
供暖 新城金矿 物业公司 2018.11.22 546.28 599.10
物业 新城金矿 物业公司 2018.11.22 480.01 529.13
合计 1791.35 1946.68
三、本次分离移交的审批情况
本次分离移交已经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对本次分离移交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高永涛、卢斌、许颖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
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进一步聚焦主业,
提高核心竞争力。就“公司与相关各方及关联方山东黄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三供一业’《资产转让协议》,批准其项下交易”事项,认为该转让协议及交易虽
然并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但是公司所属企业按评估值为基础签订及进行的,
价格及条款公允合理,程序合法,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会损害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本次分离移交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共移交资产 4,235.81 万元,其中:无偿划转
至政府指定国有接收单位的资产账面净值 2,444.46 万元、协议转让至山东黄金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账面净值 1,791.35 万元。根据财企〔2005〕62 号文件,
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未分配利润 2,573.40 万元(包括无偿移交资产缴纳税金
128.94 万元)。本次分离移交涉及关联交易收入为 1,769.56 万元(不含税),
影响本期损益减少 21.78 万元;支付分离移交涉及维修改造费用 636.92 万元,
影响本期损益减少 636.92 万元;本次分离移交涉及维修基金计提坏账 68.27 万
元,影响本期损益减少 68.27 万元;本次分离移交涉及报废资产损失 214.1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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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影响本期损益减少 214.14 万元;本次分离移交资产影响损益共计减少 941.12
万元。本期收到财政补助资金 1,470.77 万元,其中:用做无偿移交新增资产恢
复未分配利润金额 851.72 万元,用做当期维修改造冲减费用金额 273.50 万元,
余额 345.55 万元。最终本次分离移交资产核减未分配利润 1,657.40 万元(不包
括少数股东承担的 64.28 万元),影响本期损益减少 601.49 万元(不包括少数
股东承担的 66.13 万元)。
本次分离移交完成后,公司不再承担相关费用,有利于公司减轻负担,集
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相关“三供一业”资产转让移交
后,公司相关职工家属区将实施社会化管理,有利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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