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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工程: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3-11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13-00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议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中国海
    洋石油渤海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于本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上就下列第(三)至(六)项议案回避表决。在计
    算前述议案表决情况时,上述三家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不计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内。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3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 号北京嘉里大酒
店四层九龙厅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健先生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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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35,179,732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7.4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6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326,943,215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8.41
      公司总股本为3,889,440,000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2,562,122,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7%。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
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1,010,614 万元,分为五期实施,将通
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海子公司”)进行实施。
      表决情况:2,549,458,03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1%;
1,335,80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29,10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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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之相关规定,公司就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条件进行逐项核对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2,549,420,05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0%;
1,373,06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29,8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5%。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1、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
      表决情况:355,554,32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34,2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7%;321,80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9%。
      2、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355,549,24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34,2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7%;326,8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9%。
      3、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64,000 万股,拟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在该发行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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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55,549,24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34,2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7%;326,8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9%。
      4、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或依
据发行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量上限)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具体申购
报价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按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中
国海油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
70%。
      表决情况:355,549,24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61,4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8%;299,6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8%。
      5、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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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
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中国海油不参与询价过程,愿意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
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无有效报价等情形,则中国海油认购
价格为不低于发行底价,具体认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表决情况:355,549,24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228,0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62%;133,0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4%。
       6、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355,549,24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34,2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7%;326,8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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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该等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全部用于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
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将由珠海子公司实施。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臵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超出部分
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55,552,50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30,95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7%;326,8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9%。
      8、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的新
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355,559,24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75,4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8%;275,6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8%。
      9、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表决情况:355,559,24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24,2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7%;326,8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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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表决情况:355,549,24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34,2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7%;326,8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9%。
      11、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生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表决情况:355,549,245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34%;
2,034,213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57%;326,880 股弃权,占投
票总股份数的 0.09%。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海油、中国海洋石油南
海西部公司(以下简称“南海西部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以
下简称“渤海公司”)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相
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45,210,710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6.45%;
1,365,10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38%;11,334,5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3.17%。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海油、南海西部公司、
渤海公司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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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以及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海油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海油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由于中国海油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表决情况:345,207,450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6.45%;
1,337,46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37%;11,365,4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3.18%。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海油、南海西部公司、
渤海公司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中国海
洋石油总公司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持有的公
司股份比例增加,鉴于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且中国海油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根据《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77 号)的相关规定,中国海油
符合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同意豁免中国海油因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表决情况:345,212,530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6.45%;
1,337,46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37%;11,360,34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3.18%。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海油、南海西部公司、
渤海公司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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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
集资金。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臵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超出部分
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
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用途
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2,549,423,31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0%;
1,334,20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65,4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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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情 况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审验,出具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2A7008,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表决情况:2,549,433,31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0%;
1,324,20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65,4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5%。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授权董事会在有
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
包括:
      1、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2、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
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
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
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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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询价对象、具体发行
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包括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签署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协
议;
       7、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8、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的,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
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9、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除外),根据市场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可以适当调整
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实际使用金额;
       10、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
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1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的实
际情况,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12、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
宜;
       13、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总
裁组成的董事小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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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事宜。
      表决情况:2,549,420,05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0%;
1,337,46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65,4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5%。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
法>的议案》。
      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是由 2008 年 2 月 18 日
召开的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8 年 6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作出了调整,为更
好的体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
求、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公司拟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办法》。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请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2,549,433,31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0%;
1,324,20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65,4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5%。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和保证公司合规经营,公司拟增加有关物
资销售的经营范围,在原经营范围上增加“钢材、管件、电缆、阀门、
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销售”。
      表决情况:2,549,433,31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0%;
1,324,20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65,4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5%。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12-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13-003



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另外,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和保证公司合规经营,公
司拟增加有关物资销售的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2,549,433,31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0%;
1,324,20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65,4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5%。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
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海
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2,549,420,05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0%;
1,337,46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65,423 股弃权,占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作相应修改。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请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2,549,433,319 股同意,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99.50%;
1,324,205 股反对,占投票总股份数的 0.05%;11,365,423 股弃权,占


                                   -13-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13-003



投票总股份数的 0.4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赵吉奎律师和柯湘
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 201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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