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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工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29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编号:临 2013-01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6 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1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在北京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位,实到董事 7 位,其中董事徐永昌先生因
公出国,委托董事周学仲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 全 文 请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协
议转让中海油山东化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在
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和徐永昌先生回避表
决。

    为突出发展公司主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中海油山东化学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化工”)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关联方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3,799.61 万元(含
公司于 2013 年 6 月收到的山东化工现金分红人民币 1,103.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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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化工经审计的总资产 18,306.04
万元,负债 8,745.77 万元,净资产 9,560.27 万元;销售收入 16,094.50
万元,净利润 262.29 万元。

    截止 2013 年 1-6 月份,山东化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5,231.37
万元,负债 5,686.14 万元,净资产 9,545.23 万元;销售收入 3,903.73
万元,净利润 1,088.37 万元。

     (注:以上数据为山东化工母公司报表数据)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山东化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资产
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选
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为:山东化工净资产账面值
9,560.27 万元,评估值 13,799.61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提出该议案前,已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2.本次向关联方中海炼化协议转让山东化工股权的行为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发展。

    3.该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交易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的评估价格为作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转让山东化工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
公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
圳子公司取消购置饱和潜水支持船的议案》。

    由于在市场上无法找到合适的待售饱和潜水支持船(DSV),同意
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子公司”)取消饱
和潜水支持船购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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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津招银重装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
赁”)与深圳子公司签订的《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 11,936 万美元。担保期限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行
期限届满后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子公司拟以融资租赁方式从招银租赁承
租一条深水多功能安装船。公司与招银租赁签订担保协议,为此项交
易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
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OO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对外担保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为深圳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模式运作
多功能深水安装船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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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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