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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工程: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2013-10-30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13-03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680,148,596.54 元。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 号)核准,本公
司 采 取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方 式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A 股 )
531,914,8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384.00 元,扣除承销费 27,123,995.07 元后的募集资金
3,472,875,388.93 元已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存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北
京德胜门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772,875,388.93 元,存入本公司在
中国银行天津海洋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700,000,000.00 元。另外,
本公司累计发生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支付的律师及会计师服务
费及登记费用等 1,379,191.48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以及本
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1,496,197.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3A7012 号《验资报
告》,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
果暨股本变动公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该等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全部用于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
造基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101.06 亿元,计划分五期建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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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13-031


2018 年前建成。该项目将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
有限公司实施。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若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超出部分将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3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820,183,260.77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董事会决议日至2013   拟用募集资金置
                   董事会决议日之前以自
项目名称                                      年10月18日以自筹资   换以自筹资金预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金预先投入金额       先投入金额
珠海深水海洋
工程装备制造           1,140,034,664.23           680,148,596.54   680,148,596.54
基地项目

    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对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进行了预先投入,该部分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不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范
围内。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为 2012 年 10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之
日 至 2013 年 10 月 18 日 期 间 预 先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 金 额 为
680,148,596.54 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3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680,148,596.5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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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海油工程编制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海油工程截至 2013 年 10 月 1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认为,
海油工程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80,148,596.54 元的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予以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由
海油工程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金公司同意海油工程实施上
述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程序合法、合规。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13A7012-1),自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之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680,148,596.54 元人民币。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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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5、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80,148,596.54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
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680,148,596.5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七、备查文件
    1、海油工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海油工程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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