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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工程: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4-01-01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股票代码:600583




        天津滨海新区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      料     目       录


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二、股东大会表决及选举办法的说明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会 议 议 案


1.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高公司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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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201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09:30-10:30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 199 号海工
大厦 A 座会议室



 09:25-09:30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公司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入场、签到

 09:30-09:35    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席宣布海洋石油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说明表决及选举办法,
                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

 09:35-10:00    审议各项议案

 10:00-10:15    股东发言及提问

 10:15-10:20    股东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
                负责计票、监票,监票人并宣读投票结果

 10:20-10:25    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25-10:3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书

 10:30         会议主席宣布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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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表决及选举办法的说明


    ●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程序
为:

    (1)有权参加本次议案审议和表决的,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的,并出席(包括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和个人股股东。

    (2)公司股东依照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签名。

    (3)议案宣读后与会股东可向会议主席申请提出自己的质
询意见。公司董事、监事、议案宣读人做出答复和解释后,股东
将履行自己的权利、行使表决权。

    (4)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议案
宣读人有权不回答。

    (5)本次股东大会有两项表决内容,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
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表示同意、反对
或弃权意见应在相应的圆圈处画“√”,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
票视为弃权。

   (6)待议案审议结束后,按投票的股数统计表决结果。

    (7)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清
点表决票数,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8)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的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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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表决程序和会议议程进行见证,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议案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请各位股东推荐两位股东,和一名监事及见
证律师一起,清点表决票、统计表决结果,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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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的任期已届满,须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 51.34%股份的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
公司提名刘健先生、周学仲先生、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孙树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提名陈甦先生、程新生先生、朱武祥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查后确
定的,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认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提名人在提名前征得了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同意,其
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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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健先生:男,1958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
2000 年获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他于 1982
年到中国海油任职,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逾 28 年的工作经验。
曾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渤海采油公司经理、中海石油(中国)有限
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
司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开发生产部总经
理。2005 年 10 月,刘先生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
裁,主要负责海上油气田开发生产管理工作。2006 年 11 月,刘
先生获委任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 年 2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海油田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10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学仲先生:男,1957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天
津大学海洋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海洋石油工程生产
经营和现场施工管理方面具有逾 30 年的丰富经验。1980 年到中
国海油渤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工作,曾任生产技术部项目经理、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部长;1994 年起任渤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
总经理助理;1996 年起任中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 年 3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深圳赤湾胜宝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201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2010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 221,300 股股份,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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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军先生:男,1960 年 8 月出生,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
硕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78 年 4 月
加入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南海西部公司),历任南海西
部公司会计、财务组长、副科长、科长、财务处主任会计师;1997
年 1 月加入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化学),历任中海
化学计划财务部经理、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1
年至 2005 年 10 月,任海洋石油富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中海化学财务总监;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公司
秘书。2007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
总经理。持有公司 30,000 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树义先生:男,1940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1963 年毕
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曾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人事部副部长,中央企业
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现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中国
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2007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甦先生:男,1957 年 12 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院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
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兼法学研究所副
所长和国际法所副所长。兼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商法学研究
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顾问等;2009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新生先生:男,1963 年 2 月出生,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
究生。中共党员,《南开管理评论》副主编,注册会计师(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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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会员)。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
导师;2009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持有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武祥先生:男,1965 年 5 月出生,清华大学数量经济学
专业博士。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公司金融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商业模式研究工作室主任。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常委委员,中国农村金融学会
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融资租赁研究基地副理事长。不持有
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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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提高公司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目前公司外部及独立董事津贴为 9.8 万元/人/年。

    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在履行职务中勤勉尽责、
认真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公司治理、公司发展及财务管理等
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发挥了外部董事和独立
董事的作用。

    考虑到近几年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因素,为了激励独立董事
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董事会建议适
当提高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由原来每人每年人民币 9.8 万元(含税)提高到每人每年人
民币 12.8 万元(含税)。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其
他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仍按规定在公司据实报销。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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