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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工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3-1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海洋石
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就 201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新生先生、陈甦
先生及董事孟军先生 3 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
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程新生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如
下:
序                   会 议      召开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号                   名 称      方式
                                     1.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2013 年第一
                                     4.审议通过 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
 1   2013-03-13 次董事会审      现场
                                     所从事本年度海油工程审计工作的总
                计委员会
                                     结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内控评价报
                                     告
                                     6.审议通过续聘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3 年第二              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财务情
 2   2013-04-25                 现场
                  次董事会审               况报告
                                       1
                计委员会


                                   1.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半年度财务情
                2013 年第三
                                   况报告
 3   2013-08-27 次董事会审    现场
                                   2.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中海油山东
                计委员会
                                   化学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前三季度财务
                2013 年第四
                                   情况报告
 4   2013-10-28 次董事会审    现场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协议转让海
                计委员会
                                   工英派尔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2013 年信永
中和认真履行职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
制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工作认真负责,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公司出具了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2.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1)在信永中和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
提供的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程
序、审计策略以及重要性水平有较全面了解。

    (2)在信永中和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其沟通,在信
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3 年经
初步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认为:信永中和对公司的审计程序比较
全面、系统,审计工作比较规范,经审计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
信息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是真实、可靠的。

     (3)年度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单独做了
                                  2
当面沟通,听取了信永中和对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组织情
况、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201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简要
分析、审计主要事项说明、会计政策、判断与估计以及内部控制
审计情况及管理建议等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情况
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程序到位,审
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认为信永中和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信永中和 2013 年度审计费共计 22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80 万元,包括 2013 中期审阅、年度
预审和年度审计费用;内控制度审计费用 40 万元,上述审计费
用中不含差旅费,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为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提高审
计效果和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经审计委员
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4 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
和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
                            3
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向关联方协议转让中海油山
东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和海工英派尔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等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发展。

    2.交易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的评估价格为作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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