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25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编号:临 2014-02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4
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通知》。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在北京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位,实到董事 7 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
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承揽俄罗斯亚马尔项目 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初签订了俄罗斯亚马尔工艺模块建造合同(详
见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合同额约 16.43 亿美元。按照合同规定,公
司作为青岛公司的母公司,需为其出具母公司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青岛公司承揽亚马尔项目出具母公司担保,担
保金额为该项目合同金额的 35%(约 5.751 亿美元),其中最大累计责任
上限为合同金额的 25%,最大延期罚款为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预计
为担保开出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出具母公司担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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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为子公司海洋石油(青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其资
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和证监发[2OO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
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
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为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购置一
艘深水挖沟多功能工程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南海和东海油气开发以及深水水下工程项目需要,董
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 购臵一
艘深水挖沟多功能工程船,投资总额约 14.17 亿元人民币,全部投
资由该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并批准其可研报告。
前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另行发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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