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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工程: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5-03-16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股东:
       我们作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
董事的内在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努力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本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   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
委书记,兼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和国际法所副所长。兼职中国法学会常
务理事、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顾问等。
       程新生: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中共党员,
《南开管理评论》常务副主编,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公司治
理评价研究室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非执业会员)。
       朱武祥:清华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公司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
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常委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不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外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


                                  1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4年度,我们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股东大会及任职的专业委员会,在
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讨论审议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做出客观、
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其中6次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
独立董事                                       出席率
                           度内召开的会议次数
陈甦                       6/7                        86%
程新生                     7/7                        100%
朱武祥                     5/7                        71%
注:1、独立董事陈甦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亲自出席2014年3月14日的董事会,委托独立

董事程新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2、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亲自出席2014年4月25日和8月28日的两次

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陈甦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专业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
提名委员会1次。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召开的会议次
数)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出席率
陈甦                        4/4                0/1                80%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程新生                      4/4                1/1                100%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朱武祥                      不适用             1/1                100%
(薪酬委员会召集人)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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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序号           事项              审议程序         披露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
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性关联交易                                            未就具体事项发表专项意见,但我们认为公司与中海石油有限公
                                                                 司等关联方存在较多提供海洋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1                                                              有利于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关联交易情况合法合规。公司正在
                                                                 持续加大国际市场开发力度,通过提高海外市场收入来缩减关联
                                                                 交易比例,公司将坚持并加强公平、公正、公开的关联交易原则,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对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 2014 年 3 月 14 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已经严格按照
      保情况审查意见         日召开的本公司 披露的《独立董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届董事会第 意见》               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
  2
                             二次会议上                          项。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的要求。
      对公司 2013 年度关联方 2014 年 3 月 14 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为经营性资金往来,控
      资金占用情况审查意见 日召开的本公司 披露的《独立董事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我们认
  3                          第五届董事会第 意见》               为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往来
                             二次会议上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的要求。
      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公司 经 2014 年 7 月 23 2014 年 7 月 25 日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洋石油(青岛)有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
  4   就俄罗斯 Yamal LNG 项 日召开的本公司 披露的《第五届董 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目向甲方 Yamgaz SNC 第五届董事会第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4
    公司出具母公司担保, 四次会议 2/3 以 决 议 公 告 》( 临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
    担保金额为该项目合同 上绝对多数董事 2014-021)                     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金额的 35%(约 5.751 审议通过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
    亿美元),其中最大累
    计责任上限为合同金额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的 25%,最大延期罚款                                               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OO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为合同金额的 10%。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公司    经 2014 年 7 月 23   2014 年 4 月 29 日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洋石油(青岛)有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
    就文莱 BSP 项目向甲方   日召开的本公司       披露的《第五届董      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文莱壳牌石油公司出具    第五届董事会第       事会第三次会议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
    母公司担保,担保金额    三次会议 2/3 以      决 议 公 告 》( 临
    为 825 万美元;为子公   上绝对多数董事       2014-013)            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司青岛公司就挪威        审议通过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
5   Nyhamna 项目向总承包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商 KVAERNER 公司出
    具母公司担保,担保金                                               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OO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额为 110 万美元。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5
                                                                     的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2014 年 10 月 30   1.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
      决议作出的一年期内使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
      用不超过 20 亿元暂时闲   五届董事会第六     日披露的《关于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     次会议审议通过     使用部分暂时闲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了《关于使用部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置募集资金购买
                               分暂时闲置募集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资金购买银行保     银行保本型理财
  6                                                                  的情形。
                               本型理财产品的
                                                  产品的公告》(临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议案》
                                                    2014-033)       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孙树义先生辞去公司外 董事会于 2014 年       2014 年 3 月 18 日 无异议。
      部董事职务              3 月 14 日收到公    披露的《关于董事
  7                           司外部董事孙树      辞职的公告》(临
                              义先生的书面辞      2014-008)
                              职报告
      张松甫先生辞去公司执 张松甫先生已到         2014 年 3 月 18 日 无异议。
  8
      行副总裁职务            退休年龄,向公      披露的《第五届董



                                                              6
                           司申请辞去执行       事会第二次会议
                           副总裁职务,并       决议公告》(临
                           不在担任本公司       2014-005)
                           任何职务
      聘任王涛先生为公司执 根据公司管理和       2014 年 3 月 18 日 无异议。
      行副总裁             发展需要,聘任       披露的《第五届董
  9                        王涛副总裁为执       事会第二次会议
                           行副总裁             决议公告》(临
                                                2014-005)
业绩预告情况
      2013 年度业绩预告        履行了相应披露 2014 年 1 月 9 日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做好上市公
                               程序           披露的《2013 年 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发布前及时
 10
                                              度业绩预增公告》 发布了业绩预告。
                                              (临 2014-001)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     经 2014 年 3 月 14 2014 年 3 月 18 日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日召开的第五届 披露的《独立董事 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   董事会第二次会 意见》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议审议通过
现金分红情况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 2014 年 3 月 14 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
                               日召开的第五届 披露的《独立董事 情况,能更好地兼顾公司与股东间利益、长期与短期间发展效益,
 12                            董事会第二次会 意见》及年度报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
                               议审议通过                            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                                     我们及时关注了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油总公司承诺在本公司                                      我们认为公司及股东及时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
      存续期间,中国海洋石                                      的情况。
      油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
      人现在和将来均不从事
      任何与本公司经营范围
      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以及不采取任何方式进
  13  行可能导致本公司利益
      受损的活动。
      2、2013 年 9 月完成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中关于认
      购股份锁定的承诺中中
      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认购
      的 372,340,600 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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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了 2014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1、公司对相关业务和事项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5  2、针对内部控制重要、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3、公司应根据累积的经验、股东建议、国内外内控发展趋势以及内外部风险的变化,对照监管规则和要求,持续改进内部控制。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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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效率                                       董事会的会前筹备更加合理和有效率,会议文件的质量得到提
 16    明显提升                                                   高,各位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讨论,保障了董事会科学高效
                                                                  决策。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                                       1、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年度审计工作,注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财务报告审阅的专业作                                       的持续沟通,查阅会计师工作底稿,现场听取会计师对公司年度
       用                                                         审计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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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历次定期报告上报董事会审议前,召开审计委员会对财务
                                                                  报告进行审查,并发表审阅意见。
                                                                  3、认真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换                                       根据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经慎重考察和征求意见,建议聘任王
       届工作中发挥审查职能                                       涛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
                                                                  提名委员会已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
 18                                                               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提名委员会认为: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同意将以上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其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 2014 年 10 月 28   2014 年 10 月 30   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或
       立意见               日召开的公司第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五届董事会第六     日披露的《关于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计政策变更的     等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
                            了《关于会计政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
                                                 公告》(临
                            策变更的议案》                        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2014-032)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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