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 2020-01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 全 体 监 事 发出了关 于 召 开 第 六 届 监 事 会 第
十七次会议通知。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电话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邬汉明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
制的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一季
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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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海洋石油
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为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0 亿元,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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