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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工程: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担保进行调整的公告2020-12-07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0-02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担保进行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
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调整情况:
     1.履约保函的母公司担保延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若项目工期发生变化,母公司担保随银行保函有
效期变化相应调整。
     2.重启预付款保函的母公司担保。担保金额 0.191 亿美元,担保
期限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若项目工期发生变化,母公司担保随银行
保函有效期变化相应调整。
     3.提供质保保函母公司担保。项目完工时履约保函结束,质保
保函相应启动。质保保函担保金额 0.191 亿美元,质保保函有效期自
业主颁发完工证明之日起 24 个月。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承揽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
项目(以下简称“丹格特项目”)开立银行履约保函和银行预付款保
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项目合同金额 1.91 亿美元,担保金额为 0.382
亿美元,其中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 0.191 亿美元,预付款保函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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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0-029


额为 0.191 亿美元。(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为
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和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
调整的公告》)
     丹格特项目目前实施进度约 82%,项目主要剩余工作已分包给当
地承包商实施。根据项目最新工作计划,预计 2021 年 3 月完工、2021
年 4 月取得业主颁发的完工证明。
       (二)本次担保调整情况
     根据项目最新工作计划及合同要求,拟对母公司担保作如下调
整:
     1.履约保函的母公司担保延期。丹格特项目预计 2021 年 3 月完
工,预计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业主颁发的完工证明,在此之前履
约保函需要持续生效。因此,需要将 0.191 亿美元的履约保函最晚失
效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母公司连带
责任担保相应变更。若项目工期发生变化,母公司担保随银行保函有
效期变化相应调整。
     2.重启预付款保函的母公司担保。根据合同要求,丹格特项目
在取得业主颁发的完工证明前,应向业主提供合同金额 10%的预付款
保函。为降低收款风险,公司经评估后拟重启预付款保函。公司承担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0.191 亿美元,预付款保函最晚失效日期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若项目工期发生变化,母公司担保随银行保函有
效期变化相应调整。
     3.提供质保保函母公司担保。根据合同要求,在取得业主颁发
的完工证明后,应向业主提供合同金额 10%的质量保函,即 0.191 亿
美元,以换取业主支付质保金,质量保函有效期自业主颁发完工证明
之日起 24 个月,即项目完工时履约保函结束,质保保函相应启动。
鉴于自贸区公司难以获得银行授信或通过保证金方式独立出具上述
银行保函,拟继续由自贸区公司占用海油工程银行授信额度向银行申
请开立上述银行保函,海油工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前次担保调整情况
     经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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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丹格特项目
银行履约保函最长担保期限由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
区子公司担保进行延期的公告》和 2020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本次担保决策程序
       本次银行保函担保事项已经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制度,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
司
       注册地点:尼日利亚 DANGOTE 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无法定代表人,设两名董事,均为公司管理人员。
       经营范围:该公司为实施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而专
门设立,经营范围为该项目的相关运营管理工作。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财务情况: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1,244.68
       负债总额                                              68,739.07
       流动负债总额                                          68,739.07
       银行贷款总额                                                  0
       净资产                                               -17,494.39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全年
       营业收入                                              62,186.07
       净利润                                               -17,6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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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54,823.23
      负债总额                                                 85,154.44
      流动负债总额                                             82,642.68
      银行贷款总额                                                     0
      净资产                                                  -30,331.21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8,107.55
      净利润                                                  -13,794.75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通过两家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
和海油工程尼日利亚有限公司持有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 100%股权,
公司实际持股比例为 100%。


     三、担保协议调整的主要内容
     调整主要内容:
     1.履约保函的母公司担保延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若项目工期发生变化,母公司担保随银行保函有
效期变化相应调整。
     2.重启预付款保函的母公司担保。担保金额 0.191 亿美元,担
保期限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若项目工期发生变化,母公司担保随银
行保函有效期变化相应调整。
     3.提供质保保函母公司担保。担保金额 0.191 亿美元,质量保
函有效期自业主颁发完工证明之日起 24 个月。项目完工时履约保函
结束,质保保函相应启动。
     担保主要内容:作为主要的责任人,本公司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公
司提供担保,如果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违反了合同规定的责任,本公
司将履行或采取必要措施承担相关责任。
     担保方式:本公司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合同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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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类型:履约担保、付款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调整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安排,被担
保人为本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提供
的担保进行调整,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公司可以随
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调整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对外担保共计八项,全部是为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累计担保金额 12.39 亿美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36%(按照 2020 年 11 月 20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5786 计
算)。全部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序号            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
         为青岛子公司俄罗斯 yamal 项目
   1                                                               5.75
         履约出具母公司担保
         为青岛子公司履约 yamal 项目开
   2                                                               0.78
         具银行保函提供担保
   3     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履约丹格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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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项目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担保
         为加拿大子公司履约长湖项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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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母公司担保
         为青岛子公司履约北美壳牌 LNG
   5                                                                 3.72
         模块建造项目出具母公司担保
                                                不超过 7.00 亿元人民币
   6     为深圳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
                                                      约合 1.06 亿美元
                                                不超过 0.80 亿元人民币
   7     为青岛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
                                                      约合 0.12 亿美元
                                                不超过 0.20 亿元人民币
   8     为北京高泰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
                                                      约合 0.03 亿美元
                    累计担保金额                                  12.39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海油工程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2020 年 1-9 月主要
财务报表)
       3.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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