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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工程:海油工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2-04-29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股票代码:600583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2 年 4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目       录


总则‥‥‥‥‥‥‥‥‥‥‥‥‥‥‥‥‥‥‥‥‥‥‥‥‥‥‥3

第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和基本原则‥‥‥‥‥‥‥3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4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能‥‥‥‥‥‥‥‥‥6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任职要求‥‥‥‥‥‥‥‥‥7

第五章   附则‥‥‥‥‥‥‥‥‥‥‥‥‥‥‥‥‥‥‥‥‥‥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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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诚信
自律、规范运作,本着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与投资者形成长
期的、稳定的、亲善的公共关系,在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基础上,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运用财经传播和营销的原理,通过管理公司同
财经界和其他各界进行信息沟通的内容和渠道,以实现相关利益者价值最大化并
如期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建立投资者与上市公司长期的良性互动关系,规范
资本市场运作、实现外部对公司经营约束的激励机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保
护投资者利益,以及缓解监管机构压力等。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 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2、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 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2、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3、高效率、低成本;
    4、信息披露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规定。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涉及金融、财经、大众传播、市场营销和公共

                                      3
关系等领域。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投资者关系确立、股东确认、获
取投资者群体、媒体策略、投资者关系路演、投资者关系网站、公司文化、投资
者关系会议的策划组织、投资者期望调查、公司形象定位、增强公司透明度和提
升公司治理等,以建立和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金融界之间的密切沟通和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方式包括分析研究、信息沟通、危机处理、
公共关系、定期报告、筹备会议、媒体合作、投资者接待、网络平台建设、参与
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同行中开展交流
与合作等。
    1、分析研究:对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数目、资金量、投资偏好等进行统计
分析;对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学习、研究公司发展战略、搜索
相关行业动态,为公司高层的决策提供参考;
    2、信息沟通: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整合投资者所需
要的投资信息并予以发布;回答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收集公司现有和
潜在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界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3、危机处理:在涉及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变动、盈利大幅波动、股
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4、公共关系:建立与维护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
公共关系;
    5、投资者接待: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
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接待股民来访。根据公司情况、定期不定期举行业
绩说明会及网上路演。
       第八条     信息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它信息,包括:公司的经营、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
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   信息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股东大会,网站,分析师会议,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公共媒体,
现场参观,业绩说明会、路演及其他。
    1、公告。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在指定报纸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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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公告。
    2、股东大会。投资者可以亲自出席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出席股东大会,对
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同时,就关心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公司有关部门乃至
高层领导沟通。
    3、网站。投资者可以从公司网站上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定期报告、临时
公告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4、一对一沟通。公司可就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投资者、基金
经理、分析师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面谈等方式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
公司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5、邮寄资料。公司设立公开的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在投资者缴付
合理的费用后,公司可向投资者邮寄其所关心的书面文件。
    6、电话咨询。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可利用咨询电话询
问、了解其关心的问题。
    7、公共媒体。根据公司需要,在适当的时候选择适当的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8、现场参观。公司尽可能安排投资者、分析师及基金经理到施工现场参观,
使其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9、在定期报告发布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业绩
说明会或路演活动。
        第十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
布。
    第十一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
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
       公司积极建设企业文化,培养企业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通过员工——
公司最紧密的接触者辐射到更为广泛的潜在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的良好口碑,
多渠道、多方式地提高投资者的认同度,为企业经营运作和资本运作奠定良好基
础。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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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管负责人,董事
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下属子(分)公司由公司经理或经理指定人员担任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向董事
会秘书报告子(分)公司达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的事项。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事务管理部门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有:
    1、全面掌握、跟踪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运行状态以及
监管部门的法规,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地披露投资者
进行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
    2、负责筹备组织股东大会,定期或者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师会议、
网络会议和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3、建立、维护公司的网站,方便投资者查寻和咨询;
    4、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
司的关注度;
    5、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安排其对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6、与证券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保持密切接触,形成良
好的沟通关系;
     7、与其它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
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8、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它部门、
分公司、公司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及分公司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
系事务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下属的各子(分)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
告子(分)公司的重大收购、出售资产、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行为,以便公司
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事务管理部门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动态。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第十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公
司在投资者中的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1、熟悉公司运营、财务、产品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
     2、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财务、会计、证券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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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熟悉证券市场,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4、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及心
理承受力;
   5、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年报、中报、季报以及各种信息披露稿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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