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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旦复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 2023-012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
    ●审议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拟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满足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
动有序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多家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
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在报经批准的年度综合授信总额范围内,根据
实际经营需要,签署与具体融资事项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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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
待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中资外债、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和抵押贷款等授信业务。
      拟合作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如下(在授信总额度内,各银行等
金融机构可进行调整):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等金融机构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00
  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15,000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3,000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12,400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000
  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10,000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000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000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5,000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000
  1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2,500
  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0
  13      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                                47,100

                         合   计                            150,000



      二、授信协议或授信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如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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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授信总额度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进行调整。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是为
满足相关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经审查,相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
稳定。公司董事会对《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的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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