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公告编号:临 2019-01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9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91.94 万股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19 年 3 月 20 日为授予日,授予 341 名激 励对象 1296.62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 年 3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1296.6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0%; 3、授予人数:341 人; 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 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 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296.62 万股调整为 1291.94 万股,授予人数由 341 人调整为 339 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占限制性股 占公司总股 人均授予数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总量比例 本比例 量(万股) 张 桦 董事、总经理 215,000 1.66% 0.05% 21.50 王 玲 职工董事 70,000 0.54% 0.02% 7.00 沈 迪 副总经理、总建筑师 134,300 1.04% 0.03% 13.43 龙 革 副总经理 193,500 1.50% 0.04% 19.35 徐志浩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93,500 1.50% 0.04% 19.35 夏 冰 副总经理 193,500 1.50% 0.04% 19.35 周静瑜 副总经理 193,500 1.50% 0.04% 19.35 高承勇 总工程师 102,100 0.79% 0.02% 10.21 成红文 运营总监 193,500 1.50% 0.04% 19.35 吴峰宇 财务副总监 193,500 1.50% 0.04% 19.35 集团总部的中层管理人员;下属公 司中由集团任免的高级管理人员 4,771,000 36.93% 1.10% 6.54 (共 73 人) 下属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骨干、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共 256 6,466,000 50.05% 1.50% 2.53 人) 合计(共 339 人) 12,919,400 100.00% 2.99% 3.81 4、授予价格:5.8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 年。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限售期满后的 36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在解 除限售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该等股票的解除限售期与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相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 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当年、次年及 第三个会计年度作为各解除限售期的考核年度。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1/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1/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 1/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9 年 3 月 20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象实 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编号为“众会字(2019)第 2324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共收到 339 名激励对象认 购 12,919,400 股限制性股票缴纳的合计 75,707,684.00 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各激 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2,919,400.00 元,转入资本公积人 民币 62,738,284.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办理完成,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432,208,132 股增加至 445,127,532 股,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本次授予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 242,455,3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10%,本次授予后,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4.4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2,873,707 0 372,873,7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334,425 +12,919,400 72,253,825 合计 432,208,132 +12,919,400 445,127,532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公允 价值-授予价格。对于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 授予日收盘价。对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需要承担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但不能 转让的限制,对应一定的限制成本,因此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位转让限制成本。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位转让限制 成本由 Black-Scholes 模型测算得出。 按实际申请登记份额 1291.94 万股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9291.14 万元,则 2019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291.94 9291.14 2609.55 3355.13 2150.73 1003.67 172.06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 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 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预计将高于因其 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