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建集团: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30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 2019-02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上述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资金划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开始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文核准,公司由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

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元,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

                                  1
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

除承销费8,599,999.79元后计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

于2017年3月8日汇入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

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账号内。上

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

确认。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含

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承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

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

分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

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

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上述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资金划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开始实施。。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具体如下: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

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是合理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华建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华建

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