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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8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众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
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
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
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
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
00036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74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 41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9 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97 亿元、审计业务
收入为 2.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38 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为 0.39 亿元,与公
司同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上会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76.64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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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近三年除 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外,其
余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先生,1997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
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燕女士,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其中 200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万华化学、新宁物流、联和投资、开
开实业、中铁大桥局、上海宝冶、中国银联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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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志刚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
计师,199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4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并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年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重大资产改组专项审计报告等。2020 年 1 月加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众华事务所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人民币 295 万
元。2021 年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
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
水平综合决定,预计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 260 万元,较
2020 年减少 35 万元,主要因境外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合并范
围减少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众华事务所自 2014 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众华事务所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
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0 年度,众华事务所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众华事务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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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 2021 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众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
求,公司拟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
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上会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
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
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
计师事务所备案手续,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要求,本次会计
师事务所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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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提议、审核、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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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监事会决议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预审意见
(五)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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