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2-00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28 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230,573 股进行回购
注销。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 更 登 记证 明》。 本 次 限制 性股票 回 购 注销 后,公 司 总 股本 由
533,834,556 股减少至 533,603,983 股。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5,080,092 股进行回
购注销。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533,603,983 股减少至 528,523,891 股。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人民币
(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 29,068,814.0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105,704,778 股。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 105,704,778
股,由 528,523,891 股增加至 634,228,669 股。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 19,057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办理完毕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634,228,669 股减少至 634,209,612 股。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增补两名董事会成员,并取消监事会
副主席岗位设置。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将由七名
增加至九名。
二、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 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 号)、《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
程指引(2020 版)》的文件精神,拟对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383.4556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420.9612
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本为 53383.4556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本为 63420.9612 万股。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副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监事主持。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为三名,职工董事为一名,设董事长 独立董事为三名,职工董事为一名,设董事
一人。 长一人。
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人。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
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事会会议。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举产生。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监事会可以设办事机构或在不影响其行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使监督职能的前提下与公司其他部门合署办
生。 公。可以设专职或兼职秘书,负责监事会日
监事会可以设办事机构或在不影响其行 常事务,筹备监事会会议,与监事沟通信息
使监督职能的前提下与公司其他部门合署办 提供服务等事项。监事会秘书由企业党组织
公。可以设专职或兼职秘书,负责监事会日常 推荐,听取监事会主席意见,监事会按程序
事务,筹备监事会会议,与监事沟通信息提供 办理。
服务等事项。监事会秘书由企业党组织推荐,
听取监事会主席意见,监事会按程序办理。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公司授权董
事长全权办理与公司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的变更(备
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