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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2-04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方:银行类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限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每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每月

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1/4
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对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自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之日前有效。2021 年度,公司每月对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银行结构性存款,累

计实现现金管理收益 990.35 万元,年均收益率为 3.42%。

    基于 2021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高收益,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2/4
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操作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

    (五)信息披露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

实际进行现金管理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

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的现金管理,公司将及时账载反映、分析和跟踪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

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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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如下: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我们认为: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

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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