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9-2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关于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管理团队的
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 2021 年度业绩
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标准,主要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
薪酬水平和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兼顾职业经理人在诚信责任、勤勉尽职
等方面的道德评价,体现了职业经理人在责、权、利方面的一致性,有
利于调动和激励职业经理人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 2021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绩效年
薪分配方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