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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2-08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管理办法》、《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华东建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华东
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

    2、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以下简称“公示期”),
公司通过内网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46 号)。

    4、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不
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确定 2022 年 2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 99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1,731,8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7. 2022 年 2 月 21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编
号为“上会师报字(2022)第 0773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共收到 99 名激励对象认购 21,731,800 股限制性股票缴
纳的合计 69,324,442 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
其中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 21,731,800 元,余款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7,592,642 元。

    8.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731,800 股。

    9.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实施了 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731,800 股增加至 26,078,165 股。

    10.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五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调整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调整方案

    受疫情影响,公司拟调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调整依据为《华东
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因疫情
影响适当调整业绩指标的规定。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第一批(2022年)解除限售条件
  考核指标
                      原激励计划(草案)                     调整后方案
                                                  增长率不低于62%(即归母净利
                 增长率不低于95%(即归母净利润
归母净利润较                                      润不低于28,300万元),且不低于
                 不低于33,900万元),且不低于行
2020年增长率                                      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
                 业平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
                                                             水平备注
                 不低于955,000万元,且设计咨询 不低于764,000万元,且设计咨询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不低于540,000万元     营业收入不低于486,000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
                            10.1%                                 8.5%
  产收益率

 研发费用较      不低于16%,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 不低于13%,且不低于行业平均
2020年增长率         或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        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水平备注
备注:归母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率和研发费用较 2020 年增长率在行业对标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上海疫情实际影响情况,对影响因素作加回后进行行业对标。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原因

      2022 年上半年,受疫情冲击,工程项目停工,公司业务无法正

 常开展,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29.21%,归母净利润较去年

 同期下降 23.1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去年同期下降 36.07%,

 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 5.81%。
        指标                2022 上半年           2021 上半年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286615.65 万元        404867.34 万元          -29.21%
     归母净利润            15075.09 万元         19608.67 万元           -23.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3%                 6.46%               -36.07%
      研发费用             10106.54 万元         10730.25 万元            -5.81%

      另外,从全国特别是上海的房地产行业来看,上半年全国房地产

 开发投资同比下降 5.4%,其中:住宅投资下降 4.5%、办公楼投资下

 降 10.1%、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降 8.7%。上半年上海房地产开发投
资同比下降 17.1%,其中:住宅投资下降 12.4%、办公楼投资下降

21.9%、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降 33.7%。(数据来源于国家和上海市统

计局)。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 2022 年的经营环境较年初制定限制性股票

计划时已发生变化且超出公司对原激励计划设定业绩考核指标时对

经营环境的预期,是客观因素的重大改变。如不调整解除限售条件,

将削弱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与激励计划的初衷不符,不利于公司可

持续发展,不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因此,为了鼓励核心骨干在抗疫建

设中的贡献,激发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拟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是

公司在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在

行业整体处于严峻形势下,公司调整后的业绩指标依然具有挑战性,

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中长期持续

稳定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本次《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
续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调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同意本议案。由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

大,达到《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关于因疫情影响适当调整业绩指标的规定,是公司在疫情影响下根

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外部环境整体处于严

峻形势下,公司调整后的业绩指标依然具有挑战性,有利于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

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

形。公司已经按照《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公司本

次调整尚需提请华建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备案;公司仍需就本次调整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