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摘要)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会成员确信本报告摘要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简介 一、基本名称: 1、公司名称: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YUYUAN TRAVIE BUSYNES QUARTER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2、地址:上海市文昌路19号 3、法定代表人:程秉海 4、邮政编码:200010 5、电话:(021)3289850(总机) 6、传真(021)3202139 7、工商登记号:155024300 8、税务登记号:国税沪字310102520210225 9、股票上市证券名称:豫园商城 10、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代码:600655 11、公司股票托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 12、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办公地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107室。 13、法律顾问名称及办公地址:上海南浦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856弄10号 14、股东接待日期及公司资料索阅地址: 股东接待日期: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30-4:30 资料索阅地址:上海市文昌路19号 二、基本情况: 1、公司沿革:本公司发起人组建的主体人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查1987年6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原上海市豫园商场改制而成的股份制企业,是上海首批试行股份制的企业之一。为了适应上海商业、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开发建设豫园地区的商业、旅游,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吸叫上海豫园旅游服务公司、南市区饮食公司等十五家经济实罚较强的单位共同发起,将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组建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豫园商城),于1992年5月13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批准正式成立。几年来,公司致力于开拓经营和加快豫园地区的扩建步伐,取得良好的业绩。 2、经营方式:零售、批发。 3、经营范围:主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文化用品、黄金饰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各类小商品、果品杂货、烟洒饮料、药材药品、粮油仪器、餐饮业、服务业、旅游业、宾馆饭店业、文化娱乐业:兼营:工业、房地产、仓储运输业、各类生产资料。一万美元以下的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小批量出口订货、托动业务。 4、年末职工人数:公司1993年12月31日在册职工2977人,其中管理人员177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4人,中级技术职称57人,初级技术职称235人。 (二)1993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指标项目 1993年实际指标 比计划增长 1993年计划指标 1.主营业务收入 940946803.44元 12.98% 833010000元 2.税后利润 60552615.98元 2.02% 59355500元 3.资产总值 1189287040.45元 4.股东权益 744869350.07元 5.每股收益 0.478元 6.每股权益 4.82元 7.速动比率 1.08 8.股东权益比率 0.63 9.净资产收益 8.13 注:1、每股收益指标中股本总额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如按全面摊薄法计算,则每股收益为0.39元 2、每股权益指标中,股本总额的计算采用年末数。 (三)总经理工作报告(摘要) 一、1993年度经营业绩。 1993年公司围绕市场建设,发展第三产业,把握机遇。克服困难,做到一个保持。三个加快,: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势头;加快开拓经营步伐、加快改扩建工程进度、加快经营机制转换。 1、超额完成年度经济指标。主营业务收入94094.68万元,同比增长50%,比计划增长12.96%;利润总额7002.10元,同比增长44%,比计划增长0.27%。 2、挖潜促销,扩大销售。抓重点,组织好各大节日、当令及旺季市场供应,公司全年黄金饰品销售3.5亿元;调整结构,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湖南美食楼、南翔镘头店、豫园商厦、永表美发商都、南北特产总汇先后竣工开业,并“东进南下”,新增营业面积近5000平方米,新增销售1.5亿元;扩大出口贸易。出口创汇110万美元。 3、深化改革,加强经营管理。建立规范化股份制运行机制,完善增资配股工作,新筹集资金1.6亿元;加强资金融通,提高资金效益,累计融入资金3.5亿元;支持基层向外开拓,理顺管理机制。 4、商城改造一期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二期工程启动。提初对3至6号基地近千户进行居民动迁和拆除旧房,并在年底实现结构封顶,投入资金2.6亿元。与此同时,二期工程也着手实施。 二、1994年发展规划: 1994年是公司大变化、大发展的一年,也是豫园改扩建一期工程全面竣工的一年。新年伊始,市长黄菊、市委书记吴邦国先后视察豫园旅游商城,对加快商城建设和开拓经营作了重要指示.为此,公司既为确保一期工程的全面竣工营业。,安排丽水路、旧校场挖路埋管的大市政配套施工,又针对由于道路阻塞,将严重影响额 流,影响销售计划目标的完成和实现的困难,根据市区领导要求,1994年工作以建一流旅游商城、创一流企业集团为目标,抓住机遇,奋力拼搏,加速发展。 1、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10.6亿元(含税),,利润8200万元,税后利润7030万元,分别比运算同期增长12.76%和、17%、和16%。 2、按专业化、特色化的要求,调整好商城黄金地段的黄金效益。将豫园老路改建为小商品一条街,成为“小商品王国”的缩影;改建旅游纪念品市场,成为出口商品和内销批发商品的展示窗口;改建向阳红百货商店,新设自动扶梯、上下惯通;发展系列特色商品,开办假发工厂、发展现做现卖和演示性项目。 3、向外开拓,实施“东进、南下、出海”的发展战略。利用名城、名店、名牌优势,开设分店、连锁店;争取进军外高桥保税区;1994年争取完成出口商品200万美元。 4、1992年将继续对1号、3-6号基地投资3.3亿元,确保期工程于1994年国庆节前后陆续竣工开业。1号基地一最后一个项目精品商厦(暂名)、3号基地娱乐、4号基地B块美食楼、5号基地国际购物中心、6号基地工艺品商厦将新增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其中3-6号基地全部工程将于国庆节前后陆续竣工开业。届时,商城公司的总面积将达7.5万平方米。比改造前净增3倍,豫园旅游商城将以全新面貌迎接中外宾客。 5、二期工程部分项目形式。豫园改扩建的二期工程已经启动。属二期工程的南方家电厦、福佑大酒店投资2.5亿元,今年将争取上马、形式建造。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结构及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 1992年未股本数 比例% 1993年未股本数 比例% 发起人股 5708.048 50.56 6278.8528 40.63 会法人股 4000 35.43 6326.8931 40.94 社会个人股 1582.3 14.01 2848.284 18.43 会计 11290.428 100 15454.0299 100 注:1993年7月23日公司经批准以1:0.1和1.;0.7比例向老股东实施送股配股,其中发起人股及部分社会法人股放弃配股权,实际增加股本4163.6019万股。 二、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前十名股东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数 1.豫园旅游服务公司 2486.0065 16.09% 2.豫园商城 1609.7708 10.42% 3.市商业建设总公司 550.00 3.56% 4.南市区第一饮食公司 533.1128 3.45% 5.市旅游公司 330.00 2.13% 6.南市区药材烟糖公司 231.00 1.49% 7.南市区药材医药公司 198.00 1.28% 8.南市区果品公司 165.00 1.07% 9.上海市南洋服装工业公司 132.00 0.854% 10.南市区第二饮食公司 126.8872 0.82% 股东人数:1993年末共有股东人数55362人,其中发起人及社会法人股股东522人。内部职工股已于1994年3月16日上市交易。 (五)财务报告 一、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会计报表的查帐报告(摘要) 上会报师字(94)第255号 根据审核,贵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反映了199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截止该日的1993年度经营成果及资金情况。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惠勇、顾浩章 二、会计报表的附注说明: 1、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199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制度》。 (3)销售收入实现原则:商品发出开出发票,收到货款或取得取款凭证时。克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4)存货计价原则:商品零售按售价核算原则,商品批发、库存材料、低什易耗按进价核算原则。 (5)外币核算原则: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记载外币金额,月终外汇帐户金额按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调整后的差额为汇兑损溢。 (6)固定资产折旧原则: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残值取5%,按直线法计算折旧。 (7)税项:流转税按工商统一不同税率交纳,商品零售按5%。商品批发按进销差价10%,工业按增值税14%,所得税率按15%。 2、财务报表附注: (10货币资金:121057964.16元,其中银行人民币存款98420539.72元;外币存款:3453694.11美元,折合人民币19979833.75元。 (2)应收帐款:23282385.23元 其中:六个月至一年2081207.06元 一年以上 486872.17元 二年以上 368522.76元 (3)其他应收帐62987382.19元 (4)_存货:157578249.17元 (5)待摊费用:2120974.99元,主要为商店装修费。 (6)无形资产:2342454.95元 (7)递延资产:6666236.29元。其中:开办费558641.34元,商店装修费6107594.95元。 (8)长期投资:11039109.89元,为购有价证券。 (9)长期投资:147457356.32元。其中投资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7221600.00元,国库券等有价证券81166010.00元。 (10)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价18311046.61元,累计折旧4211122.96元,固定资产净值14099923.65元。 (11)在建工程:536622121.71元 主要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 2-6号基地 334569471.29元 河南南路停车库 11126245.22元 精品商厦 3205278.46元 动迁参建房 43650156.00元 临沂商住楼 19227969.89元 (12)长期借款:80165000.00元(均为人民币借款) (13)应付票据:13412165.00元 (14)应付帐款:113140358.09元 (15)预收货款:1091895.08元 (16)未缴税金:6903981.98元 (17)其他未缴款:503001.60元 (18)其他应付款:57381514.21元 (19)预提费用:1219199.12元。主要为贷款利息和电费房租等。 (20)长期借款:169625000,00元 其中:工商银行处利息:10.98%162500000.00元,1996年12月到期; 建设银行年利息:10.98% 4125000.00元,1995年3月到期; 农业银行处利息10.98% 2900000.00元,1995年到期。 (21)长期应付款100000.00元 (22)公司于1993年8月2日以十送一配七比例实施送配股后,期末股本总额为1154540299.00元 其中:国家股17813521.00元 法人股 108243938.00元 个人股 28482840.00元 (23)资本公积金:511284511.36元。本年度因增资配股而增加130092509.30元。 (24)盈余公积金:15749033.50元,其中公益金7158651.59元。 (25)主营业务收入: 940946803.44元 其中:营业成本 790068288.91元 销售费用 40040686.81元 管理费用 371223560.25元 财务费用 -6395729.46元 营业税金 32899895.65元 主营业利润 47210101.28元 其他业务利润 5031252.76元 投资收益 24131644.21元 营业外收入 2033036.64元 营业外支出 8385004.50元 利润总额70021030.39元,调整减“四技”收入、国库券利息收入为7512570.25元,调整增会费等支出721845.78元,应缴纳所得税为63230305.92元,按财政规定减免税款16131.48元应计交所得税为9468414.41元,税后利润为60552615.98元。加1992年度财政退税1147745.38元,1992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595144.85元,1993年度可分配税后利润为63299506.21元。 三、1994年公司盈利预测 1、盈利预测鉴证报告: 1994年度利润预测的见证报告(摘要)上会师报字(94)第702号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1994年度利润预测进行见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1994年度利润预测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遵循的会计原则进行审核。我所认务,贵公司编制的1994年度利润预测是在根据我所业经验证的1993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考虑了1994年的市场变化情况,企业经营管理的 状况及该公司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基本相符合我国现行的有关法规、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与上年度计算口径基本上致。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成浩章 2、盈利预测假设: 基准:本公司析利润计划是根据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一九九三年度财务报表为基准,考虑了一九九四年度的市场变化情况和企业经营管理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而适当编制的。 假设:本公司在编制利润计划时所确定的几项假设: (1)本公司遵循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本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和适用税率无重大变化; (3)银行利率、外汇率与预计无重大变化; (4)原材料供应和原材料价格与预计无重大变化; (5)无其它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盈利预测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10600.00万元(含税) 利润总额 8200.00万元 税后利润 7030.00万元 每股收益 0.455元/股(按1993年底股本数) 每股权益 4.82元/股(按1993年底股本数) (六)全资公司及直属大店 公司现有豫园商厦、老城隍庙金银珠宝公司、百货公司、小商品公司、饮食分公司、食品公司、老城隍庙童涵春国药公司、浦东公司、物资公司、豫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新豫园物业工程公司、豫园服装公司、豫东实业及南方家电服务中心、刀狮商厦、南北土特产总汇珠玉汇市等全资公司、直属大店。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重大事项: 1、1993年7月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1992年度红利分配及要求增资配股方案》决议。1993年7月23日经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对全体股东实施送、配股。每1股送0.1股,配0.7股,每股配股价为65.30元。 2、1993年11月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 (1)免去马金明、顾国椿、乐贵忠、杨传芳的董事职务,增补邹丙炎、袁吉鹏、唐国魁、袁金荣任董事职务。 (2)免去唐耀良监事职务,增补乐贵忠任监事。 (3)修改公司章程第八条,“关于将公司股份由原每股人民币10元拆细为每股人民币1元,和钭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为15454.0299万元。” (4)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原规定“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修改为“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1993年12月公司第七次董事会接受原董事长马金明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长职务,原副董事长顾椿辞去副董事长职务的请示。选举原副董事长区福荣任董事长、程秉海任副董事长。接受区福荣辞去总经理职务和乐贵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请示,聘任原副总经理程秉海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增聘唐国魁任副总经理。 4、1993年12月公司第三次监事会接受原监事长唐耀良因退休辞去监事长职务的请示,第四次监事会选举乐贵忠任公司监事长。 5、公司至1993年度可分配税后利润为63295506.21元,第八次董事会就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如下决议: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6329550.62元; (2)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益金计6329550.62元; (3)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636404.97元; (4)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派红送股。同时每1股再派发现金0.10元(含税),超出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部分将由公司资本公积金划转,计11179714.63元。 该决议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本年度无法律诉讼事项。 三、公司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度无变更。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