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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运股份:关于收到杨树浦路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 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 2019-025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杨树浦路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杨树浦路 1679-1683 号房屋征收情况
  (一) 征收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
上海市杨浦区旧城区房屋改造项目,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19
年 10 月 12 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杨浦区 88 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杨府房征〔2019〕6 号),杨树浦路 1679—1683 号房屋被纳入政府
征收范围。
    根据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
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与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征收编号:D-88-20),
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为 10,275,037 元,由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取得。其中,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取
得房屋价值补偿款(居住)为 1,104,433 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取得补偿费用(非居住)、自购房奖励、自购房奖励加奖等合计
为 9,170,604 元。详情请见 2019 年 12 月 20 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杨树浦路房屋被征收的公告》(临 2019-022)。
   (二)收到征收补偿情况
    杨树浦路 1679—1683 号房屋移交工作现已全部完成。2019 年 12
月 27 日,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已向上海市联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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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司 、上 海 交运集 团 股份 有 限公司 支 付 房 屋 征收补 偿 总价 款 为
10,275,037 元,其中: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取得房屋价值补偿款(居
住)为 1,104,433 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补偿费用(非
居住)、自购房奖励、自购房奖励加奖等合计为 9,170,604 元。至此,
杨树浦路 1679—1683 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杨树浦路 1689 号 105 室房屋征收情况
  (一) 征收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
上海市杨浦区旧城区房屋改造项目,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19
年 10 月 12 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杨浦区 88 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杨府房征〔2019〕6 号),杨树浦路 1689 号 105 室房屋被纳入政府
征收范围。
    根据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
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与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征收编号:D-88-21),
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为 4,715,268 元,由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取得。其中,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取
得房屋价值补偿款(居住)为 931,553 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取得补偿费用(非居住)、自购房奖励、自购房奖励加奖等合计为
3,783,715 元。详情请见 2019 年 12 月 20 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杨树浦路房屋被征收的公告》(临 2019-022)。
   (二)收到征收补偿情况
    杨树浦路 1689 号 105 室房屋移交工作现已全部完成。2019 年 12
月 27 日,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已向上海市联运有限
公 司 、上 海 交运集 团 股份 有 限公司 支 付 房 屋 征收补 偿 总价 款 为
4,715,268 元,其中: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取得房屋价值补偿款(居
住)为 931,553 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补偿费用(非居

                                   2
住)、自购房奖励、自购房奖励加奖等合计为 3,783,715 元。至此,
杨树浦路 1689 号 105 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征收补偿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杨树浦路 1679—1683
号以及杨树浦路 1689 号 105 室房屋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房屋
征收补偿款总额 1499.03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增加当年利润
总额 1499.03 万元。杨树浦路 1689 号 105 室、1679-1683 号系公司
控股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租赁的公有非居住房屋,无账面价值。
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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