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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1994-12-31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规定,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芳村大道2号
    在香港的营业地址:香港铜锣湾恩平道28号嘉兰中心10楼
    3、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福炜

    4、公司电话号码:  (020)8891712
        传 真 号 码:  (020)8891575
        邮 政 编 码:  510382

    5、公司咨询地址:   中国广州市芳村大道2号,公司证券室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金来源:                                
    本年净利润                   [32]        [33]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19,126     27,174
    其他来源小计               51,967      59,604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247,735     263,419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34]        [35]       
    其他运用小计              211,018     236,320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36]        [37]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103,093    -112,980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货币资金              -387,675    -381,899
    短期投资及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净额及                        
    预付货款                 459,147     523,654
    存货净额                -181,007     -90,453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283,699     375,261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87,315     155,608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386,792     488,241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103,093    -112,980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一) 本简化的财务报表数据取自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95) 羊查字第3102号。
    (二) 主要会计政策
    (1)  本公司执行中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和《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与前期一致。唯因年内国家实行税制改革,公司对流转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前期有所差异。
    (2)  本公司对其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附属企业, 按本公司所占投资比例以权益法为基准编制本集团的合并报表。本期需编制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和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所占的投资比例为:

     子公司及附属企业     所占投资比例
 广州广船国际集装箱厂             100%
 广州金帆广告装饰工程公司         100%
 广州市海珠区广华机械厂            65%
 广州万达木业有限公司              75%
 新会市南洋船舶有限公司            70%
公司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不足20%的联营公司以成本法入帐;超过20%不足50%的联营公司则按权益法入帐。
    (3)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的经济业务,公司按业务发生当月一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月终时则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其差异并列入汇兑损益。
    (4)  本公司按年度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坏帐准备。 实际发生坏帐时则冲销坏帐准备。
    (5)  存货核算
    ①  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核算,月终按其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成本差异率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③  产成品、在产品的日常核算以实际成本计价。
    ⑹  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按照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计算提折旧。预计残值按原值的3%~10%。各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如下:
    年折旧率:机器设备5~16.67%、仪器仪表10~20%、运输设备6.67~10%、传导系统2.86~6.25%、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2~12.5%。
    (7)  主要税负
    ① 流转税
    业务类别
    造船、修船、集装箱、钢结构、陆用机械制造、其他产品及物资销售业务  增值税   17%

  运输及建筑安装业务                     营业税   3%
  其他劳务业务                           营业税   5%

    ②  所得税 
    本公司本年度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15%的所得税率计交本年度所得税。
    (8)  销售实现
    本公司以“商品已经发出,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 并且已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作为销售实现的标志。
    本公司的长期合同工程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工程完工进度达到30%以上、首批首制产品完工进度需达到50%以上)分期确认其销售实现。
    (9) 本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按公司法执行。
    (三)  报表数据变动分析
    (1)  资产:公司本期总资产比去年同期增加  [38]  千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 375,261千元;长期投资增加 28,844千元;固定资产增加 159,071 千元;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增加 15,786千元。
    A  货币资金减少 381,899千元。
    B  应收账款增加 475,253千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加快国内造船交货速度,船东未能及时付款所致。截至1995年3月底止,约5 亿元货款已获清偿。
    C  长期投资增加 28,844千元。 主要的投资项目有:合资或联营兴办广联集装箱运输公司、佛山名奥弹簧开发公司等,及认购深圳招商银行股份。
    D  固定资产合计增加 159,071千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 58,986 千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 100,085千元。主要是为造船和集装箱等产品配套设施的投资。
    E  无形资产本期增加 16,028千元, 主要是为扩大生产场地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费。
    (2)  负债:公司本期负债较去年增加 502,725千元,其中:
    ①  流动负债增加 488,241千元。
    A  短期借款增加 174,908千元。
    B  应付及预收账款增加 290,849千元,主要是预收船舶进度款增加。
    C  未交税金增加 36,665千元。
    ②  其他长期负债增加 30,284千元, 是期初汇率并轨产生的但尚未转销的汇兑损益。
    (3)  股东权益比去年增加[39]千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以及未分配利润增加。
    (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损益表与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损益表存在差异,差异额及其形成原因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国家财政机关的有关规定并经确认(参见重要事项揭示第七点),本年度转销汇率并轨产生的汇兑收益为55,953千元,而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本年度转销额为86,237千元,导致税前利润相差30,284千元,扣除15%所得税后,税后利润相差25,742千元。但按本公司章程规定,税后利润分配则以较低者为准。
三、财务指标分析
截至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4年 增长率(%)   993年    1992年
 主营业务收入   [40]       [41]   775,618 853,741
 净利润         [42]       [43]   111,220  67,657
 资产总计       [44]       [45] 1,996,174 695,531
 股东权益       [46]       [47] 1,200,136        
 股本收益率     [48]       [49]    0.2248        
 每股净资产     [50]       [51]      2.43        
 股东权益比率   [52]       [53]     60.12        
 净资产收益率   [54]       [55]      9.27        
注:公司于1993年6月17日改制,1992年、1993 年的财务指标是假定改制前现行架构业已存在并经注册会计师调整后的数据,仅作备考,其中空白处为无可比较数据。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56] %数字是扣除了增值税和汇率两个不可比因素后计算的。
四、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1994年12月31日本人持股数(股)
      任福炜 董事长兼总经理                              A股 20,000
      胡国良 董事兼第一副总经理                         A股 5,000
      黄德芬  董事兼副总经理                              A股 15,000
      叶沛华  董事兼副总经理                              A股  4,000
      盛维敏  董事兼副总经理                              A股  2,000
      陈妙根  董事兼副总经理                            A股 11,500
      陶 泉  董事兼总会计师                             A股  1,000
      何朔霞  董事兼总经理助理                            A股  3,000
      曾一心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发展部经理                A股  2,000
      徐国庆 董事兼船舶事业部经理                        A股  1,000
      钟玉权  董事兼集装箱事业部经理                      A股  1,000
      黄元    董事兼机械工程事业部经理                    A股  1,000
      罗裕培  董事兼修船事业部经理                        A股 15,000
      黎光辉  董事兼营业部经理                            A股 10,000
      嵇安钦  非执行董事                                  A股  1,000
      王京一  非执行董事                                  A股  1,000
      谢在枢  非执行董事                             无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东海  非执行董事                             无持有本公司股票
      诸立力  非执行董事                             无持有本公司股票
      梁 谦  监事长                (上年度持股为12,000股)A股  2,000
      王瑞良  监 事          (上年度持股为12,000股)无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仕柏  监 事                (上年度持股为5,000股)A股  1,000
      陈景奇  监 事                (上年度持股为10,500股)A股  2,000
      邵湛辉  监 事                                      A股 10,000
      合 计                                   A股108,500

    注:除上述有说明的部分监事在中国有关法规允许下于《公司法》生效前曾转让其所持股份外,其他董事、监事于1994年12月31日其个人持股数与上年度持股数无变化。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1994年度本公司股本无变动。其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单位:万股
    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      本年增减       年末数
    (一) 尚未流通股份
    (1) A股:发起人股份(国家股)  21,080.01            0     21,080.01
    (2) A股:内部职工股(注)       2,839.69    -2,839.69             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3,919.70     -2,839.69    21,080.01
    (二) 已流通股份 
    (1) A股公众股                9,808.26     +2,839.69    12,647.95
    (2) H股                     15,739.8           0       15,739.8
    已流通股份合计               25,548.06     +2,839.69    28,387.75
    (三) 股份总数                49,467.76          0       49,467.76

    注:本公司于1993年9月21日至10月22日按公开发行价每股人民币5.23 元向公司职工配售的2,839.69万股A股已于1994年5月31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在持有本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中,以法人名义持股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名      称      持股类别 年末持股数   占股本比例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A股      21080.01万股    42.61%
 HKSCC Nominees Limited H股       13850.0万股       28%
除上述股东外,于1994年12月31日其他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未达到规定须披露的数量。
3、年末股东户数:67654户。
六、主要子公司与联营企业
    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拥有2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如下: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主要业务      本公司占股权百分比
 广州广船国际集装箱厂                       广州市       集装箱制造                       100%
 广州金帆广告装饰工程公司                   广州市       广告                             100%
 广州万达木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家具制造                          75%
 新会市南洋船舶工业公司                     广东省新会市 拆船                              70%
 广州市海珠区广华机械厂                     广州市       机械制造                          65%
 广州广联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市       集装箱运输                        46%
 广州永达国际集装箱工程公司                 广州市       集装箱修理                        35%
 广州宝德工贸有限公司                       广州市       注塑机、粉碎机制造                33%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南特种涂装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特种涂装工程                      25%
 康达国际集装箱工程公司                     广州市       集装箱制造、维修                  22%
 佛山名奥弹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 汽车用弹簧制造                    20%
七、重要事项揭示
1.本公司于1994年5月17日在中国广州市花园酒店召开了1993 年度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共377,605,600股, 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6.33%。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
2.本公司于1993年按公开发行价即每股人民币5.23元向公司职工配售的2,839.69万股A股已于1994年5月31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惟1994年7 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生效后,公司董事、 监事及经理按照规定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 本公司1993年末期现金股利和1994 年中期现金股利的派发工作已基本完成。至1994年12月31日止, 境外H股尚待领取的股利为2,052港元, 该等未派发的股利留存于股利派发代理公司之帐户上。
4.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 本公司于1994年10月 21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中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注册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工商企股粤穗字00001号。同时,本公司于1994年11月10日在广州市开立了外汇收支结算帐户。
5.国际商会(ICC)中国国家委员会于1995年1月1日成立,本公司荣为创始会员,这将对本公司拓展国际业务产生积极的影响。
6.本公司于1994年7月25日与美国海文斯公司(HAVENS STEEL COMPANY) 签订合同合资组建「广州永联钢结构国际有限公司」, 本公司占49%权益。 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年产大型厂房及高层建筑钢结构3.2万吨。预期计划首期工程在1996年建成投产。
7.由于1994年1月1日开始人民币汇率牌价与市场价并轨, 本公司外币性帐目调整记帐汇率后产生了人民币8,623万元的汇兑收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并参照国家对汇兑损益转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决定按由汇率并轨引起当年成本费用的增加额进行转销,以合理计算公司当年利润。 这一处理方式已得到国家财政机关确认。经审计验证,于 1994 年度本公司转销的汇兑收益为人民币 5,595万元。而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已在 1994 年全部计入了上述提及的合计人民币8,623万元的汇兑收益。 
8.于1994年度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人员无变动。
9.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10.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的年度营业额为人民币 [57]   万元,以可比口径计算,比较1993年增长[58] %;年度经审核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的合并利润为人民币 [59] 万元,比较 1993年增长[60] %;本公司股份之年度每股盈利为人民币 [61] 元。董事会决定建议派发截止199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62]元, 连同已派发的中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6元,截至1994年12月31 日止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合计为每股人民币 [63]元(含A股股利应纳税金)。
11.本公司H股的会计报表是由香港容永道会计师按照香港公认的会计准则进行审计验证的。
12. 本公司业务回顾与发展前景请参阅本公司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业绩报告》。
13.本公司定于1995年5月23日(星期二)举行1994年度股东大会, 大会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