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4-14  

						    一、公司简况
    1、股票代码及简称
      A股:600685 广州广船
      H股:317    广船国际
    2、公司名称:广州广 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Shipyard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3、公司注册和办公地址:广州市芳村大道2号
     邮政编码:510382
    在香港的营业地址:香港铜锣湾恩平道28号嘉兰中心10楼
    4、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国良
    5、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189171-2424
               (202)81896411
      传真:    (202)81891575
      联系人:  王文辉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止12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经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         2061349     1933513      12.43
2.净利润                 33296      127019     -73.79
3.资产总值             2724420     3033720     -10.19
4.股东权益             1325461     1316899       0.65
5.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按年末股数计算)      0.0673      0.2568     -73.98
6.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2.68        0.66       0.75
7.净资产收益率(%)        2.51        9.65     -73.98
8.股东权益比率(%)       48.65       43.41      12.07
    (二)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截止12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6年        1995年
营业额                         2061349      1833513
股东应占溢利                     33296       101278
资产总值                       2533396      2704141
股东资金总额                   1325461      1316899
每股盈利(人民币)(按年末股数计算)0.0673       0.2047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2.68         2.66
净资产收益率(%)                  2.51         7.69
股东权益比率(%)                 52.31        48.70
    三、业务回顾与展望
    1、业绩
    截止199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按中 国会计准则计算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06135万元(1995年为人民币183351万元),年度经审核除税以及少数股东权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 币3330万元(1995年为人民币12702万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673元(1995年人民币0.2568元);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的年度营业额为人民 币206135万元(1995年为人民币183351万元),年度经审核除税少数股东 权益后的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3330万元(1995年为人民币10128万元),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0683元(1995年为人民币0.2047元)。
    1996年度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亿元人民币,比较1995年度增 长12.43%,其中主要有赖于造船和钢结构业务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合并净利润。股东应占溢利呈现下降,主要是受出口退税率由上年的17 %调至14%后进一步下调至9%的影响,本集团收益由此减少约人民币4693万元。船价偏低、集装箱产品的产销量及箱价下降,则是造成本年度 集团盈利下降的其他主要原因。此外,与1995年盈利对比下降的原因还 有,在1995年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之盈利中包含人民币3028 万元的转销汇兑收益,而1996年本集团盈利中则没有这个收益因素。
    2、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6年面对企业经营环境的持续偏紧的压力,本公司动员全体员工 努力开拓经营,发展生产,加强管理,使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取得了进一步 的发展。
    首先是集团的造船业务取得了新的突破,年内共完工9艘大船,造船 完工量超过23万载重吨,创下了本集团年造船完工量的历史最好水平。 年内还新接获造船订单9艘共21万载重吨,其中首次在本集团造船的中国外运集团订造的27000载重吨运木散货船。
    同时在本年度本集团钢结构工程业务进一步实现了快速发展,年内 继完成了广州解放大桥钢梁拱制作安装工程后,广东虎门大桥钢箱梁工 程全面展开并按期全部完工,广州鹤洞大桥主桥梁钢结构工程亦按计划 开工,从而使本集团本年度钢结构业务收入大幅度提高,较1995年增长1.69倍。年内本集团还成功接获了深圳赛格大厦一期钢结构工程,实现了 集团高层建筑钢结构业务的突破。
    集装箱制造业务由于受市场供求波动的影响,在上半年订单不足的 困难情况下,本集团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和生产组织,使下半年出现了转机。从9月份开始连继四个月实现了生产线的满负荷生产,使全年集装箱产量仍达到37388TEU。
    玻璃钢船与高速船业务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除继续完成了80客位 玻璃钢高速船开发外,价值较高、技术较复杂的玻璃钢封闭式耐火救生 艇进入了新加坡和韩国市场。年内生产并销售玻璃钢救生艇及高速船31艘, 其中出口18艘。
    此外,本年度本集团还承修了各类船舶共28艘,其中来自瑞土、泰国、新加坡以及台湾与香港地区的承修船舶12艘。生产液压机床270台,其中123台出口销往东南亚及首次进入的意大利、中东和南美等国际市场 。
    1996年本公司用于技术改造,包括建造210米新码头、加建1号船台 尾闸以及改造顺德船厂等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人民币20554万元。
    供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使用的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已于1996年底完成并于1997年2月28日正式投产。
    本公司于1996年10月通过了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组织的企业安全评价,被评定达到安全级企业标准;于1996年12月通过了由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和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联审的GB。T19001-1994IDT ISO9001:1994质量体系认证和GJB。Z9002国家军用标准认证,同时还获 得了国家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ISO-9000工作委员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前景展望
    在新的一年里,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本公司将充分利用市场转机,努力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以实现公司业 务持续发展。
    首先,对船舶产品的建造将积极向高附加值产品方向发展,并努力开拓、涉足新的市场和扩大生产总量。至1997年3月31日止,本公司手持造船合同订单吨位为56.1万载重吨,合同净金额为人民币24.5亿元,其中包括首次承接的来自丹麦客户的35000载重吨成品油轮3艘(另外还有三艘 已签订建造意向书)。年内将要完工的船舶全部为出口船舶,包括有继续为香港客户建造的26300载重吨运木船,为捷克客户建造的25600载重吨 干货船和为德国客户建造的44000载重吨散货船,其中4400吨散货船是本集团到目前为止首次建造的最大吨位的船舶,年内将要开工的船舶还包 括有为国内两个客户建造并以美元结算的27000载重吨散货船和运木船,本集团将充分利用本年度造船手持订单比较充裕,生产任务相对稳定的 有利条件和全部造船均以美元结算的特点.促使本集团造船业务有新的 进展和更好的贡献。
    同时,努力做好经营工作,在开拓市场和调整产品结构上下功夫,在 新的一年里,本集团将继续大力发展钢结构业务。虎门大桥钢结构工程 的成功,为本集团进一步发展桥梁钢结构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年内本集团将完成广州鹤洞大桥钢结构工程,并抓紧目前正在洽谈的国内外多 座大型桥梁钢结构工程的合同承接;高层建筑钢结构将随深圳赛格大厦 一期工程的完成而进一步展开;已正式投产的永联公司的厂房钢结构业 务亦将全面展开。集装箱制造将进一步调整经营策略,努力承接订单,以继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经营。修船、玻璃钢船以及液压机床业务将继续推行市场业务多元化,努力扩大产品出口外销。并且通过技术进步,各级发展有市场的、高起点的、新的陆用机电产品,其中,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有限公司已于97年3月注册成立,将于年内试制出电梯产品。在此基础上, 优化集团的业务结构,建立新的经济增长点。
    本集团在珠江口筹建新生产基地的规划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前期 工作预计年内将有实质性进展,并根据市场情况先提供给集团的钢结构 工程和其他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作用。
    在新的一年里,本集团还将以提高效率、增加效益为目标,继续深化 企业内部改革,,加强管理,并通过调整劳动结构,节约开支,努力降低营 运成本,增强集团的市场竞争实力,谋求好的经济效益。
    4、股利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止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5元(内资股A股股利含应纳税金)。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截止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无安排任何其他新股发行及送配股和股份的拆细、合并等,公司股本无变化,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期初数 占比例(%) 增减数 期末数 占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10800080   42.61     0    320800080  42.61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210800080   42.61     0    320800080  42.61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10800080   42.61     0    320800080  42.61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6479500   25.57      0    236479500  25.57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157398000   31.82      0    157398000  31.82
已流通股份合计   283877500   57.39      0    283877500  57.39
(三)股份总数     494677580  100.00      0    494677580 100.00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截止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持有本公司股份A股的前十名股 东的名称及其年末持股数量载列如下:
序号 名称                      年末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210800080       42.61
 2、  南方发展                    20651478        0.42
 3、  外贸信托                      770000        0.15
 4、  柏林                          695383        0.14
 5、  梁晓芸                        652400        0.13
 6、  杜朝霞                        547817        0.11
 7、  敖翔                          401000        0.08
 8、  蔡发深                        400000        0.08
 9、  沈向阳                        375400        0.07
 10、 皮珍琳                        336147        0.06
    (二)截止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H股股 东持股及变动情况如下:HKSCC NOMINRRS LIMITED,年初持H股股数为
13862万股,占总股本28.02%,至年末持H股股数为14029.7万股,占总股 本28.36%。
    除此外,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收到其他H股股东关于其持股量达到根据香港证券(公开权益)条例("公开权益条例")规定须披露的数量的通知。
    (3)期末股东户数:79638户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于1996年12月31日日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其配偶 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持股数与本公司1995年度报告和1996年度中期报告披露的持股数相同,无变动。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胡国良  董事长兼总经理           A股5000
梁廉    副董事长                 A股2000
叶华    董事副总经理             A股4000
陈妙根  董事副总经理             A股11500
陶泉    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A股1000
黎光辉  董事副总经理             A股10000
徐国庆  董事兼造船事业部经理     A股6000
钟玉权  董事兼集装箱事业部经理   A股1000
范有年  非执行董事               无持有本公司股份
嵇安饮  非执行董事               A股1000
王京一  非执行董事               A股1000
管学仲  非执行董事               无持有本公司股份
黄苏    非执行董事               A股1600
俞汉度  独立非执行董事           无持有本公司股份
阮北耀  独立非执行董事           无持有本公司股份
何朔霞  监事会主席               A股4000
韩子能  监事                     A股2500
刘景奇  监事                     A股10500
刘可奇  监事                     A股1000
李松    监事                     A股1000
余宝山  副总经理                 无持有本公司股份
王文辉  董事会秘书               A股1000
    3、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他任何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购回 任何本公司的证券。
    五、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1996年5月31日有广州市芳村大道2号本公司会议厅举 行了1995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0名,持股总 数为359693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所有议案全部获通过,有关情况已于1996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香港《商报》和《南华早报》上公告。
    2、由199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于1996年5月31日下午分别举行了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胡国良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选举梁廉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聘任胡国良为本公司总经理,并根据胡国良先生的提名,聘任叶华先生、陈妙根先生、黎光辉先生为董事副总经理,聘任陶泉先生为董事副总经理 兼总会计师、聘任余宝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续聘王文辉先生为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朔霞先生为本届监事会 主席。
    3、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胡国良先生为本公司新任的法定代表人。
    4、于1995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改案修改的 内容主要包括:(1)根据公司换领企业营业执照后按新执照变更的内容作相应修改;(2)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对原公司章程中限定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条款作相应修改,并增加关于本公司董事会设副董事长及 其产生和罢免方式的内容条款;(3)按照国家体改委,证监会证监函(1996年)1号文第四条关于董事产生方式的规定说明对原章程有关条款作相应的文字修改。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案已于1996年7月9日由国家体改委、国务院证券委以体改生(1996)86号文批复生效。
    5、根据本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在本报告期内实施向全体 股东派发1995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2元。
    6、根据国家调低出口产品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 本公司的出口产品除了在1995年5月底前已签订建造合同的船舶产品仍 按14%退税率办理退税以外,其他出口产品包括在1995年5月底以后签订建造合同的出口船舶产品一律按9%的退税率办理退税。
    7、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董事会确认在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12个月期间,本公司已 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最佳应用守则。
    六、子公司及联营公司
    截止199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及拥有20%或以上权 益的联营公司之资料载列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拥有权益    主要业务
广州广船国际集装箱厂      人民币44920000元  100%  集装箱制造
广州金帆广告装饰工程公司  人民币  500000元  100%  广告
广州兴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人民币  600000元   83% 船舶装焊、舾
                                                  装、涂装
广州万达木业有限公司      美元    600000元   75%  家具制造
广州广联集装箱运输公司    人民币20000000元   71%  集装箱运输
新会市南洋船舶工业公司    人民币15000000元   70%  拆船  广州三龙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人民币 1500000元   67% 市政建设工程 
广州市海珠区广华机械厂    人民币  221000元   65%  机械制造
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美元   6000000元   51%  大型钢结构
广州富豪柴油机维修中心    美元    100000元   50%  柴油机维修
广州永达国际集装箱工程公司美元    130000元   35%  集装箱修理
广州宝德工贸有限公司     人民币 3000000元   33%  注塑机、粉碎
                                                  机制造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南特种美元   1200000元   25% 特种涂装工程
涂装实业有限公司
康达国际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  650000元   25% 集装箱制造、
                                                  维修
佛山名奥弹簧开发有限公司  美元   3530000元 20% 汽车用弹簧制造
上海新迅电脑信息工程公司 人民币  500000元   20%计算机软件开发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陈雄溢、黄伟城注册会计师 及香港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二)财务摘要(本摘要是财务报告之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
    1、主要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国家体改委颁布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有关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分类及编制方法与前期一致。
    (1)合并报表的编制原则
    公司按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拥有其过半数 以上股权的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2)长期投资
    A.债券投资
    公司认购的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如含有 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B.联营投资
    公司对其他单位联营投资.按投出时支付的金额记帐,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企业,公司以权益法记帐并编制合并报表; 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20%以上50%或以下的企业,按公司所 占投资比例以权益法记帐,但不编制合并报表;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20%或以下的,以成本法记帐。
    C.营业收入的确认
    销售货物的营业收入确认原则是: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劳务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是:合同已经履行, 收到合同价款或已取得收取价款证据时。
    长期合同工程的营业收入确认原则是:在合同结果能够合理预见时,营业收入按结帐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计算。
    D.存货及长期合同工程
    存货按照历史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较低的方法进行计算,当存货 可变现净值低于于历史成本则调整存货的帐面价值,其调低部分计入本 期损益。
    长期合同工程的收益在合同的财务成果能够合理预计时采用完成百分比法进行会计处理。对根据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工程进入攻尚未完成的 工程量,如预计可能发生亏损时,则计提亏损准备。
    E.利润分配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按下列顺序分配:
   a.弥补亏损;
   b.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c.提取5%-10%法定公益金;
   d.支付普通股股利。
    税后利润的分配和股利支付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中期股利可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分配数额。
    2、主要报表项目分析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结余比1995年减少57.24%,为人民币130234千元。其中为购入进口材料、设备等根据进口协议及条件于银行信用存款美27千元; 港币53千元;于银行机构信托存款人民币14000千元,该等信托存款均在 一年内到期。
    (2)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结余人民币631265千元,2-3年的应收帐款为人民币5259千元。一年以内的应收帐款含长期合同工程以完工进度确认销售实现应记 营业收入与预收帐款之差额人民币230719千元。
    至本年报公布之日止已获清偿的款项为人民币253341千元。
    (3)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结余人民币136852千元,比1995年同期减少55%,主要是因 为原材料供应市场逐步形成卖方竞争市场,材料到货前预付款比例大幅 减少。
    (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结余人民币322656千元,其他应收款以帐龄划分,其中一年以内帐龄的人民币318701千元。1-2年的有人民币3955千元。其他应 收款中关联企业款项为人民币4298千元。 
    至本年报公布日止已获清偿的款项为人民币27000千元。
    (5)存货
    本期存货净额结余人民币349719千元,比1995年减少了46.97%。主要原因是库存材料库存量减少,周围速度加快,使存货占用额大幅下降。
    (6)长期投资
    A.联营投资(主要附属企业)
                                            母公司
                              占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比例(%)  公司累计  权益法记帐  至96年12月31日
              1995年  1996年   注入资金   累计增值  帐面结余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广州广船国际厂
             100        100      56156       -        56156
广州金帆广告装饰工程公司
             100        100        500       61         561
广州万达木业有限公司   
              75         75       2468    -1335        1151
广州广联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71         71      14200      409       14609
新会市南洋船舶工业公司 
              70        70       25200       -        25200
广州市海珠区广华机械厂
              65        65         935      563        1498                                  
广州三龙工贸有限公司
                        67        1005       27        1032
广州兴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83         500       -          500
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  
              51        51       25439       -        25439 
                                126421      -275     126146
    B.债券投资
    债券种类及其面值:                        母公司
                               按权责发生  至1996年12月31                 
                      面值     制计算利息  日止帐面结余
       到期日 人民币千元 年利率 投资金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国库券 
    1997.06.18  1000      13.96%  1000      349        1349
广州地铁债券
    1997.04.13   735      13.00%   735      150         894
                                   1735      508        2243
    (7)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本期净增加人民币200455千元,比较1995年同期增加27.05%。用于完成公司列入国家"八五"计划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基本建 设项目,目的是继续改善和提高造船、修船集装箱及桥梁钢结构的生产 能力。年内新增资产价值人民币202433千元,有偿转让,变价处理减少资 产价值人民币1978千元。
    (8)应付帐款
    应付帐款比1995年同期减少52.96%,主要是应付供应商的材料设备 款减少。
    (9)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比较1995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2.21千元,主要是因为年内完工船舶较多,使完工船舶保修费的提取数较大。
    (1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增加人民币265724千元,主要原因是大 部分长期借款,特别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出口卖方信贷于1997年内将到期 归还。
    (11)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结余比较1995年减少60.36%,主要是大部分长期借款已于1997年内到期,而转入流动负债,列作"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公司于1996年12月签署了以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中国银行广州分行为主办行的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2982千元)银团贷款,按贷款协议规定,此项贷款公司将在三年内分期等额归还。1997年公司将归还该项贷 款的三份之一,折合人民币27680千元(该部份年内应偿还的借款已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2)资本公司积金
    资本公积金产生于1993年公司设立时,国有资产评估增值转入数,发行新股所得溢价余款及引进附属企业生产的外币投资折算差额,资本公 积年末结余人民币651931千元,本期无变动。
    (13)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结余人民币85855千元。含本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准则计算的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按净利润的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369千元和法定公益金人民币3369千元。
    (14)投资收益
    本期投资收益含以权益法应计的联营公司净收益人民币493千元,以成本法计算获联营公司净收益人民币1272千元及应计债券利息收入人民币235千元。
    (15)未分配利润
    公司本期净利润经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为人民币26558千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1174千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7732千元。根据董事会建议,以1996年每股股利人民币0.05元计算应付股 利人民币24734千元(根据董事会决议,一九九六年中期未派发中期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2998千元。
    (三)财务摘要(本摘要是财务报告之一部分,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综合损益帐(截止睛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
                                  1996       1995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2061349      1833513
除税前之经营溢利                    39817       121382
所占联营公司溢利减亏损                653          939
除税前溢利                          40470       122352
税项
集团                       1         6874        20302
联营公司                              160          206
税后溢利                            33295       101813
少数股东权益                          141          535
股东应占溢利                        33295       101278
转入法定盈余公积金         2         3369        12702
转入法定公益金             3         3369        12702
                                    26557        75874
承前留存溢利                        91175        94449
可供分配溢利                       117732       170323
股息                       4        24734        79148
留存溢利                            92998        91175
每股盈利                   5  人民币0.0673 人民币0.2047
帐目附注:
1、本集团之税项如下:
                              1996        199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所得税一本年              6874          24845
      --递延税项                -           (4543)
                              6874          20302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本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为本年应计税溢利的15%(1994年:15%)。一般所得税率为33%。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是按其应计税溢利,以适用的税率征收。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财务规定,每年企业需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准则税后溢利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除非该项公积金额达 到实收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该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及增加资 本。除了弥补亏损外,在使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根据国爱有关法律和财务规定,企业需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税后溢利的5%或10%提取法定公益金。此法定公益金只限于使用在 本集团员工集体福利设施的资本性支出,该等设施所有权属于停车;帐目上的法定公益金(除公司破产外)不可以派给予股东。但当资本性支出发生后,同等金额的法定公益金便要转入任意盈余公积金。在1996年年度 内,集团共用了人民币6876000元添置有关之福利设施,而相等金额的法 定公益金已拨入任意盈余公积金。
    4、股息
    集团                           1996       199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普通股
中期股利-每股无
(1995年:人民币0.04元)
于1996年8月7日派付                    --         19787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5元
(1995年:人民币0.12元)                24734       59361
                                     24734       79148
    5、每股盈利-集团
    普通股之每股盈利人民币0.0673元(1995年:人民币0.2047元)乃按 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之综合溢利人民币33295000元(1995年:人民币101278000元)及年内已发行之191677580(1995年:494677580)普通股计算 。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14日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1997年4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二届八次董事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本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
    2、本公司199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6年净利润3329.6万元,在提取法定公积金336.9万元和提取法定公益人336.9万元后,加上上年末分配利润9117.4万元,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11773.2万元。会议决定1996年度按每股人民币0.05元(含税) 分配现金红利,分配股利总额为2473.4万元,余下未分配利润9299.8万元结转下年度。本分配预案须提交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决定于1997年5月30日召开本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事项。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14日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关于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兹通行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定于1997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在中国广州市芳村大道2号本公司会议厅举行1996年度股东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1、审议通过1996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1996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1996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通过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通过续聘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1997年度核数师,并授 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6、审议通过续聘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1997年度核数师,并授 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州1997年4月14日    附注:
    1、凡于1997年4月29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内资股A股和境外上市外 交股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敬请拟出席大会的股东于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 面回复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办事处,回复可采用来人、信函、电传或 传真送递。但该书面回复并不影响依附注1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之股东出 席会议的权利。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投票之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一位以上 代表出席,并于表决时投票。受委托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凡以委托 代表出席大会的股东须以书面授权委托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授权文 件(如的)最迟须于股东大会开始24小时以前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办事处方为有效。
    4、本公司H股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4月29日,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 股东,如欲获派末期股利,须将一切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1997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四时前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9号维德广场二楼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本公司A股末期股利的派发办法和时间将另行公告。
    5、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6、本公司于注册地址的办事处为:中国,广州市芳村大道2号,广州 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辉先生
    邮政编码:510382
    电话:(020)81891712-2424
    (020)81896411
    传真:(020)81891575
    电传:440418GZSY CN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