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建议,并获得任开江先生本人书面认可,公 司董事会拟提名任开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本次提名任开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任开江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经审阅任开江先生的相关履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 及中国证监会作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3、任开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 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要求。 4、同意提名任开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喻世友 林斌 聂炜 李志坚 2021年11月5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