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对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供的关 于放弃对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 事前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该预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放弃对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喻世友 林斌 聂炜 李志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