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控股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 供的关于控股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该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业务拓展,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 竞争力及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 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喻世友 林斌 聂炜 李志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