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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3-03-07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2023-00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已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
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以规
管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与中船财务之间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鉴于本集
团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与中船财务签署《2023 年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调增原协议项下的存款最高额度(年
内单日最高余额,下同)及存款利息额度。
     在原协议和《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发
生关联金融服务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及结算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
资风险,根据本集团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需求,需要与中船财务发生
关联金融业务。
    为规管本集团与中船财务之间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及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及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40)。
    鉴于本集团实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预案,同意公司与中船财务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之补充协议》,调增原协议项下的存款最高额度及存款利息额度, 即
2023 年预计存款最高额度由人民币 75 亿元调增至人民币 165 亿元,
预计存款利息额度由人民币 1.11 亿元调增至人民币 2.325 亿元。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前述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 3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船财务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中船财务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


                               2
与中船财务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本
集团与中船财务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2306C 室
    法定代表人:徐舍
    注册资本:871,9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
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
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
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保险法律和行政
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
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上凭许可证经营),自身结售汇业务和中船集
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
务。
    2、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
    近三年来,中船财务运营状况良好,财务及资金状况良好,具备
充分的履约能力。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9月30日/
         项目
                   2021年1-12月(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25.30                 1,728.14
       负债总额            1,938.15                 1,530.53

                               3
       所有者权益                   187.15                       197.61
         营业收入                    23.19                        10.11
           净利润                    16.21                        10.25
       资产负债率                   91.19%                       88.57%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集团 2022 年底新承接订单、在手合同收款优于预期,结
合最新的现金流入、流出及资金存量增加等情况,本集团需使用中船
财务提供的存款服务相关额度将有所增加。就此,双方同意对原协议
项下有关存款服务的年度上限进行调整,即 2023 年预计最高额度由
人民币 75 亿元调增至人民币 165 亿元,以及 2023 年预计利息额度由
人民币 1.11 亿元调增至人民币 2.325 亿元。
       2023 年金融服务项目额度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拟调整后
序号    金融服务项目                         原协议额度 本次拟调整额
                                                                                额度
        存款最高额度(年内单日最高余额)          750,000       900,000       1,650,000
 1
        存款利息                                 11,100        12,150          23,250
        贷款最高额度(年内单日最高余额)          180,000                       180,000
 2
        贷款利息                                  6,000                         6,000
        其他及银行授信最高额度(期末余额)      572,000                       572,000
 3
        金融服务费                                 390                           390
        远期结售汇等外汇服务最高额度(年内
 4                                              300,000                       300,000
        单日最高余额)

       除原协议项下的存款服务 2023 年预计最高额度及 2023 年预计利
息额度按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外,其他事项均遵照原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船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集团与中船财务发生的关联金融
业务均为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中船财务构成
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
    五、审议程序
    (一)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
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忠前先生、陈利平先生、向
辉明先生、陈激先生、顾远先生及任开江先生已回避表决,由独立非
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 3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审核了《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预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之补充协议》,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正常行业条款订立,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在提交董
事会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


                              5
任公司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东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五)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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