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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5-24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0-00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 年5 月22 日上午9:00,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在厦门市厦禾路820

    号帝豪大厦28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共有3 位股东委托其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

    持有和代表股份117,546,4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6%。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公司董事长郭清泉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

    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批准《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二、批准《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09 年度述职报告》。

    1、独立董事张小虞2009 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2、独立董事傅元略2009 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3、独立董事尹好鹏2009 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四、批准《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五、批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617,450.37 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829,513.71 元, 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

    12,829,513.71 元,计25,659,027.42 元,余124,958,422.9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463,079,101.97 元,再扣除2009 年度内实施的送红股及派发现金红利

    22,129,864.21 元,至此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65,907,660.71 元。

    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股份数

    442,597,097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计22,129,854.85 元,

    剩余543,777,805.86 元,结转下年度。

    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六、批准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增补曾宪校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0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0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同意票数为117,546,494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

    股,弃权票数为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厦门理海律师事务所田秀文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