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4-06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责令改正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5日,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 “本公司”、“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证监局(以下简称“厦 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2014]8号)。厦门证监局在检查过程中告知本公司相关问题后,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将相关 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2014 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表决情况:6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现将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责令改正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 下: 一、委托理财审批和信息披露不规范 2013 年,你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 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车身 有限公司使用资金合计 14.83 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成交金额 66.50 亿元, 占你司 201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16%。上述委托理财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 及时披露,仅在 2013 年半年报和年报中披露。 基本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 2013 年度委托理财使用资金及收益情况为:委托理财使用资金月末最 高余额为 14.83 亿元,占 2012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70.55%,年末余额为 7.61 亿元,占比为 36.20%;以累计发生额口径计算,2013 年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合 计为 66.54 亿元,占 2012 年度净资产的 177%,占 2012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 的 316%;平均理财周期为 57 天左右,实际收益 3934.03 万元。 2014 年上半年委托理财使用资金及收益情况为:委托理财使用资金 6 月末 余额为 3.79 亿元;累计发生额 28.01 亿元;平均理财周期为 50 天左右,实际收 益 2473.12 万元。 公司委托理财除少部分在公司(金龙汽车本部)进行外,主要在控股子公司 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进 行。由于公司股本较小以及公司投资和管理结构的特殊性,公司合并报表中少数 股东权益占比较高,201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约占全部净资产的 56%。因 此,公司委托理财占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重较高,由于委托理财周期较短,累 计成交金额占比更高。 近年来,由于客车市场结构调整、竞争加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 公司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也相应大幅增加。同时,公司 2013 年度营业收入达 208.12 亿元,在这样的经营规模下,公司销售收入、支付货款等的现金流入流 出都较大且比较频繁,因此,各控股公司都需要保留部分现金以应对公司日常经 营周转、临时订单需求和支付到期债务及票据的资金需要。为实现资金的有效利 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式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既不影 响公司的现金流动性也不影响主业发展,且有利于增加股东权益,提高股东回报。 2011 年至 2014 年 6 月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固定收 益式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公司 期末余 收益总 年末余 收益总 年末余 收益总 年末 收益总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额 额 额 额 额 额 余额 额 金龙汽车 21,700 3,850 237 77,630 10,130 417 - - - - - - 金龙联合 217,900 16,000 1,509 349,200 15,000 1,905 284,100 17,000 1,322 417,716 - 2,040 金龙旅行车 18,000 10,500 365 77,000 39,500 484 23,000 12,000 128 - - - 苏州金龙 3,025 - 138 114,500 7,000 629 157,109 4,000 332 - - - 金龙车身 19,500 7,500 224 47,100 4,500 540 - - - - - - 总计 280,125 37,850 2,473 665,430 76,130 3,975 464,209 33,000 1,781 417,716 - 2,040 (二)整改情况 2 基于上述考虑,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原则同 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周转需要以及严 控风险的前提下,以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公 司在审批程序上和信息披露程序上不够完备,未将委托理财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批,也未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披露委托理财情况,公司已在程序上进行了改正。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对公司 2011 年至 2014 年 6 月的委托理财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就 2014 年度委托理财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独立董事就委托理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亦就委托理财进行了专项公告。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委托理财 事宜。 未来公司将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每年对当年将发生的委托理 财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每月统计当期累 计发生的委托理财金额,若发现实际执行中委托理财金额将要超出预计额度时, 将重新预计委托理财金额并重新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发布委托理 财公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汽车按揭贷款担保不规范 截至 2013 年末,你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 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客户的汽车按揭消费 贷款提供担保,余额高达 25.68 亿元,占你司 2012 年末净资产的 122%。该事项 未经你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未及时披露,仅在 2013 年半年报和年 报中披露期末担保余额。 基本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1、担保情况 公司为购车客户在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客车的银行按揭贷款业务是由银 行为购车客户提供按揭贷款,购车客户以购买的客车作为抵押物、由公司(生产 3 厂商)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各银行的银行按揭贷款业务略有不同,约定的贷款 条件一般为:购车客户首付 20%-30%、借款期限三至五年期;基本约定购车客户 在还款期限内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 额归还贷款本息即可达到回购条件。公司(生产厂商)回购银行对购车客户的债 权后,由生产厂商向购车客户追诉。回购行为为债权回购,不涉及汽车实物的移 交。 2、被担保人情况 通过公司各子公司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 件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3、担保的主要内容和金额 公司各子公司 2011 年至 2014 年 6 月为购车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的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公司名称 2014 年 1-6 期末余额 年度发生额 年末余额 年度发生额 年末余额 年度发生额 年末余额 月发生额 金龙联合 24,644 89,479 52,109 97,771 89,610 99,413 48,479 63,488 金龙旅行车 18,166 53,821 33,179 47,416 31,908 35,351 16,598 23,120 苏州金龙 20,676 103,215 83,663 111,581 90,587 123,594 82,160 112,379 总计 63,486 246,515 168,950 256,768 212,105 258,357 147,238 198,987 (二)整改情况 2014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对公司 2011 年至 2014 年 6 月的汽车按揭贷款担保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就 2014 年度汽车按揭贷款担保 发生额进行了合理预计,独立董事就汽车按揭贷款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亦 就汽车按揭贷款担保进行了专项公告。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汽车按揭贷款担保事宜。 未来每年公司将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当年汽车按揭贷款担 保的发生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金龙汽车每月统 计当期累计发生的汽车按揭贷款担保金额,若发现金龙汽车实际执行中汽车按揭 贷款担保发生额将要超出预计额度的,将重新预计汽车按揭贷款担保金额并提请 4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发布汽车按揭贷款担保公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三、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信息披露不完整 在 2013 年财务报表附注中,你司未披露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海沧新阳 工业区 03-2、03-4 地块和杏林区新阳工业区新光路 159 号地块(合计原值 1706.17 万元、净值 1267.84 万元)未办理产权变更的情况及其原因,未披露厦 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湖里华光路地块(原值 359.02 万元、净值 132.15 万元) 未办理产权的情况及其原因;未披露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位于海沧和湖里工 业区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和仓库、食堂、整车停车场等建筑物(合计原值 1.18 亿 元、净值 6890.33 万元)未办理产权的情况及其原因。 整改情况: 公司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及产权变更问题主要系因历史原因形成,公司已将 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问题在 2014 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未来公司将在定 期报告中及时披露相关资产的产权办理情况。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本公司将健全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程 序,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准确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 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相关工作执行到位。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1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