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 估 报 告 编 号 :( 2014) 榕 联 评 字 第 379 号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福州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2 评估报告书摘要 ..................................................................3 评估报告书正文 ..................................................................5 一、绪言 ........................................................................5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5 三、评估目的 ..................................................................11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1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2 六、评估基准日 ................................................................12 七、评估依据 ..................................................................13 八、评估方法 ..................................................................15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1 十、评估假设 ..................................................................24 十一、评估结论 ................................................................25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27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9 十四、评估报告日 ..............................................................30 十五、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30 附件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 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 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 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 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通常, 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5、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 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且已提交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6、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告者应,评估报当充分考虑评估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殊事项 说明及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7、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8、被评估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有关事项,在委托评估时未作 特殊说明,而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 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 估 报 告 评估报告书摘要 (2014)榕联评字第 379 号 重要提示:本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 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 估报告书全文。 一、委托方: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评估目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厦门海翼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15%股权,本次评估是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其持有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15%股权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 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范围为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全部资产、负债,具体以厦门海翼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数据为基础填报 的评估申报表为准。在评估基准日,企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58,659.69 万元;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05,654.25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53,005.44 万元。 四、评估基准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五、评估价值及价值前提定义:此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评估价 值类型。 六、主要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工作时间:2014 年 09 月 10 日—2014 年 09 月 20 日。 八、评估结论: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司 15%股权评估结果为:8,036.65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零叁拾陆万陆仟伍 佰元整)。 在确定部分股东权益价值时,未考虑少数股权可能存在的折价或溢价,仅 依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计算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九、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十、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相关当事方关注以下事项: 1、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及期后事项,在企 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本评 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2、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会计信息等 有关资料,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虽然本项目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未发现被评估资产存在担保和抵押事 宜,但是,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当不依赖于本评估报告而对资产他项权利状 态做出独立的判断。 4、除非特别说明,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以被评估单位对有关资产拥有完 整合法的权利为基础,未考虑由于被评估单位可能尚未支付某些费用所形成的 相关债务,我们假设上述资产与该等负债无关。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正文 ( 2014) 榕 联 评 字 第 379 号 一、绪言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厦门金 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15%股 权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概况: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号:350200100014292 3)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668 号 22、23 层 4)法定代表人姓名:廉小强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注册资本:肆亿肆仟贰佰伍拾玖万柒仟零玖拾柒圆整人民币 7)实收资本:肆亿肆仟贰佰伍拾玖万柒仟零玖拾柒圆整人民币 8)经营范围:1、客车、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制造、组装、开发、 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限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经营);2、自营和代理除国 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 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业务;3、承办 汽车工业合资、合作企业“三来一补”业务和汽车租赁、保税转口贸易业务;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4、公路运输设备、汽车工业设备、仪器仪表销售;5、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后方可经营。) 9)成立日期:1996 年 10 月 18 日 10)营业期限:199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46 年 10 月 17 日 2、公司简介及股权结构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 1988 年,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和厦门市财政局以厦体改(1992)010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350200100014292。公司于 1992 年 6 月 1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 万股,于 1993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厦门市财政局,公司成立 时向其发行 1608.87 万股,占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发行股份总数 的 50.14%。于报告日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为 442,597,097 股,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42,597,097 股。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客车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证券代 码:600686)。金龙汽车集团旗下拥有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 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等三家客车整车制造 企业以及金龙汽车车身、空调、电器、座椅等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号:350200100018832 3)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668 号海翼大厦 B 座 26 楼 4)法定代表人:刘艺虹 5)公司类型:法人商事主体【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6)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 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 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关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行拆借。 8)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8 日 9)营业期限:201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62 年 10 月 17 日 2、被评估单位历史沿革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 2012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银监复[2012]5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取得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162H235020001,发证机关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厦门监管局。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其中: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7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5%; 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0%;厦门金龙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并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2012 年 08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厦报字【2012】 第 10098 号验资报告。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7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5%;厦门 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0%;厦门金龙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3、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状况: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1)主要产品或服务: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一家在依托于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主要 为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成员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财务公司。 2)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于评估基准日,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进行其他投资以及未设立其 他分公司。 3)企业经营特点 公司现有的银行信贷资产包括贴现资产、企业贷款; 银行信贷资产规模及质量:2013 年 12 月 31 日,贷款规模为 23800 万元, 其中:正常类贷款为 23800 万元;贴现资产规模为 43671 万元,其中:银行承兑 汇票贴现为 38264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为 5407 万元。 4)企业客户稳定性和流动性分析 公司依托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成员,现有贷款客户较为稳定, 流动性也较小。 4、被评估单位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1)执行的会计准则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 2)被评估单位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58,659.69 万元;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05,654.25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53,005.44 万元。 该公司近 2 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163,555,223.80 15,203,229.05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存放同业款项 760,901,475.67 216,237,658.68 贵金属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 134,493.10 89,613.03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利息 发放贷款及垫款 660,532,541.77 172,578,826.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54,037.52 1,484,505.91 无形资产 219,16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0.00 215,000,000.00 资产合计 1,586,596,938.53 620,593,832.90 向中央银行借款 154,180,857.36 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 895,683,106.61 111,055,448.87 应付职工薪酬 295,293.82 9,751.81 应交税费 4,177,433.60 1,099,657.59 应付利息 676,952.20 77,840.13 预计负债 应付债券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1,528,906.00 6,566,056.85 负债合计 1,056,542,549.59 118,808,755.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3,026,638.25 178,507.77 一般风险准备 21,536,239.48 1,394,576.37 未分配利润 5,491,511.21 211,993.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0,054,388.94 501,785,077.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86,596,938.53 620,593,832.90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近 2 年的经营状况如下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7,932,690.47 5,944,279.84 利息净收入 46,596,822.20 5,955,409.57 利息收入 59,110,639.65 6,449,033.18 利息支出 12,513,817.45 493,623.6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335,868.27 -11,129.7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426,272.72 8,250.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0,404.45 19,379.7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0.00 0.00 二、营业支出 12,423,221.05 3,316,287.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7,088.56 332,879.67 业务及管理费 4,912,219.66 1,240,187.53 资产减值损失 5,003,912.83 1,743,220.47 其他业务成本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509,469.42 2,627,992.17 加:营业外收入 5,000,00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1,900.02 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507,569.40 2,627,992.17 减:所得税费用 12,026,264.60 842,914.5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481,304.80 1,785,077.65 上述数据摘录自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其中:2012 年度经中磊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审计并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3 年 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审计并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于评估基准日,委托方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 75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 15%,因此被评估单位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委托方厦 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控股子公司。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四)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经济行为相关当事方、国家法 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三、评估目的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的 15%股权,本次评估是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15%股权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 2、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范围: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经 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全部资产、负债,具体以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以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数据为基础填报的评估申报表为 准。在评估基准日,企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58,659.69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为 105,654.25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53,005.44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16,355.52 存放同业款项 76,090.15 发放贷款及垫款 66,053.25 固定资产 125.40 无形资产 21.92 其他资产 13.45 资产总计 158,659.69 负债总计 105,654.25 净资产 53,005.44 3、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1)存放中央银行 存放中央银行核算内容为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的存款保证 金,于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163,555,223.80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厦禾支行等 金融机构的款项,于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760,901,475.67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3)发放贷款及垫款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发放的短期贷款,于评估基准 日账面值为 674,713,329.90 元,贴现利息调整账面值为-7,433,654.83 元,信 贷资产损失准备账面值为 6,747,133.30 元,账面净值共为 660,532,541.77 元。 (4)固定资产 包括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主要是办公用电子设备(如打印机、传真机、电 脑、服务器等)以及办公桌椅等。账面原值共为 1,541,876.00 元,账面净值共 为 1,254,037.52 元,使用并存放于被评估单位办公地点,以上设备陆续购臵并 启用于 2012 年至 2013 年。 4、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无。 5、企业申报的表外业务 无。 以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时确立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由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负责申报,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福建分所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闽审字[2014]第 00088 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此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评估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方确定。确定评估基准日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下:相关评估资料较为齐备。 本次评估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标准。 七、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 2、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11 月 16 日);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施行细则》(1992 年 7 月 18 日); 4、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 12 月 31 日);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 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 年 12 月 31 日);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 行办法》(2005 年 8 月 25 日);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2006 年 12 月 12 日); 8、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2007 年 3 月 16 日); 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银监办通2007186 号《中国银监 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委托业务的通知》 2007 年 3 月 25 日); 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 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6]96 号 2006 年 12 月 29 日); 1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价和分类监管指引》 的通知银监发200781 号(2007 年 11 月 10 日);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6 年第 8 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第 55 次主席会议 (2006 年 12 月 28 日); 1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6 年 第 8 号); 1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 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4]4 号 2004 年 2 月 5 日); 15、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 [2011]59 号,2011 年 6 月 16 日); 16、财政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47 号,2007 年 10 月 12 日); 17、《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国资委发 的 19 号令); 18、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9、《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0]213 号); 10、《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11、《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2、《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13、《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14、《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15、财政部颁布的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三)行为依据 1、本公司与委托方订立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经济行为文件。 (四)权属依据 1、设备发票和合同、信贷合同;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2、搜集的相关价格信息; 3、评估师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六)其他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凭证、财务经营方面的资 料、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和未 来 5 年财务预测数据; 3、委托方与中同华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八、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 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 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评估方法主要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有下面三种: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 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在市场 上有相对可比案例或可比指标的情况下,市场法评估的结果最能反映企业具有 的潜在市场价值。 市场法适用条件: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的、活跃的资产交易市场; 2、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从资产的预期获利 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有利于为投资者进行投资预期和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它 主要适应于对未来预期收益能力能做出相对准确和可靠估计的企业,不太适合 收益能力受政策或政府调节影响大的企业估价。 收益法适用条件: 1、用货币衡量未来收益; 2、未来收益风险能用货币衡量。 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获取被评估企 业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预测,并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确信相 关预测的合理性。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成本角度出发,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有单项资产 及负债,用市场价值代替历史成本的一种方法。该法在整体资产评估时容易忽 略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为投资定价提供参考性较弱。 资产基础法适用条件: 1、应当具备较为详尽的历史资料; 2、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 市场法通常可分为参考企业比较法和案例比较法,财务公司近期在公开市 场上虽然有一定数量的交易案例,但由于财务公司都为非上市公司,财务公司 的资料无法取得,故不适合使用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同时目前国内证券市场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上也没有财务公司类上市公司,故也不适合使用参考企业比较法进行评估;故 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的 了解,以及对其所依托的相关行业、市场的研究分析,评估人员认为该公司在 未来时期里具有可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并可以用货币衡量,故适 合采用收益法评估。同时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价值适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故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二)评估方法介绍 1、资产基础法 所谓资产基础法就是对每项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分 别选用恰当的方法分别进行评估,然后将每项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加总后减去 负债的价值,进而得到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对于每项资产,通常选用成本法或市场法或收益法确定其公平市场价值的 评估值。 (1)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发放贷款及垫 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1)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存放同业款项:评估人员首先将评估申报表与企业 财务记录的总账及资产负债表等进行核对。在账账、账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根 据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进行了核对,对未 达账项的内容进行了解,并对重点银行账户在评估基准日的余额情况进行了函 证;对准备金存款进行了复算,是否已足额缴存准备金,以核实的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 2)发放贷款及垫款,评估人员首先进行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 在账、表一致的基础上,查阅有关会计凭证和相关贷款合同,核实各款项发生 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了解评估基准日后到期还 款情况,查询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银行信誉、偿债能力等等,综合 确定预计评估风险损失,以尚可收回的金额作为评估值。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 对于机器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 单,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 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对主要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现 场勘察和核实。 a 重臵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近期购臵的设备主要以设备购臵价确定重臵全价,购臵时间较长 的设备采用可替代功能的产品或同类配臵的产品进行比较和询价确定重臵全 价。 b 成新率的确定 通过对设备(仪器)使用情况(工程环境、保养、外观、开机率、完好率) 的现场考察,查阅必要的设备(仪器)运行、事故、检修、性能考核等记录进 行修正后予以确定。 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 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 定其综合成新率。 c 评估值的确定 设备评估值=设备重臵全价×综合成新率 4)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主要为企业外购软件。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 有销售且无升级版本的外购软件,按照同类软件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确认评估 值。对于目前市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经升级的外购软件,以现行市场价格扣减 软件升级费用确定评估值。对于已没有市场交易但仍可以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 软件,参考企业原始购臵成本并参照同类软件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确定贬值率, 计算评估价值,公式如下:评估价值=原始购臵价格×(1-贬值率) 5)其他资产。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其他资产为其他应收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 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 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 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 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 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 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6)负债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及其他负债。通过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查阅原始凭证等相 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各项负债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为评估值。 2、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根据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 现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由于现金流量更能 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运营收益,因此在评估实务中较为通行采用现金流量作为 收益口径来估算企业价值。 预期收益通常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权益现金流两种形式。企业自由现金 流包括归属于股东和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对应于企业整体价 值(包括付息债务价值),权益现金流仅指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直接对应于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对于金融企业进行评估时适于采用权益现金流模型,而不采用企业价值评 估中常见的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主要原因如下:金融企业的融资决策是获得 回报的关键,净利息收入是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金融服务公司来说,其 债务具备不同的内涵,不是把债务作为资本的来源,而是将其视为某种原材料。 在评估时无法像非金融企业一样,撇开利息收入及利息费用来评估经营性资产 价值。 本次评估,对财务公司采用权益现金流并区分明确预测期和永续经营期两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个阶段预测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明确预测期的权益现值+永续期的连续价值 权益折现现金流模型公式为: 式中:P--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FCFEi--明确预测期的第 i 期权益现金流; FCFE(1+n)--明确预测期后一年的权益现金流; ke--权益资本成本。 主要参数分别按以下方式求取: (1)权益现金流 权益现金流=净利润-权益增加额+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价值 =净利润-(追加投资-折旧、摊销-负债增加额)+非经营性资 产和溢余资产价值 净利润的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净利润=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 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 上述项目中: 利息净收入是指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净额,其中利息收入包括内容为: 存放同业利息收入、存放央行款项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等;利息支出的内 容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等;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信贷类资产提计的减值准备构成; 我们注意到以收益法计算得到的价值为企业经营性资产产生的价值,并不 包含对企业收益不产生贡献的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负债。因此,需要在 确定企业股东权益价值时加回。 (2)预测期 本次预测采用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企业将无限期经营,将预测的时间分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为明确的预测期和永续期。 预测期:确定本次评估的明确预测期为自 2014 年至 2018 年共计 5 年,之 后转为永续期。 (3)折现率 折现率是现金流量风险的函数,风险越大则折现率越大。按照收益额与折 现率协调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权 益资本成本(CAPM)。 股权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 公式:Ke=Rf+[E(Rm)-Rf]×β+a = Rf+Rpm×β+a 式中: Rf:基准日无风险报酬率 E(Rm):市场预期收益率 Rpm: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a:企业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自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起至工作底稿归档的工作过程中,分八个 过程进行资产评估,这八个过程依次是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签订评估业务 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 报告、工作底稿归档。 (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接受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之前,采取与委托人等相关 当事人讨论、阅读基础资料、进行必要初步调查等方式,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 人共同明确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基本情况、资产评估目的、资产评估基准日、 价值类型定义、评估对象基本状况及资产评估限制条件和重要假设等基本事项。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接受资产评估业务委托。 (3)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根据所承受的具体资产评估项目情况,编制合理的资 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 评估计划。 (4)现场调查 依据资产评估明细表,全面、客观了解评估对象,核实委托方和被评估单 位提供资料的可靠性,通过在资产勘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 开展资料收集、分析工作。根据评估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资产勘查或现 场调查方式,并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沟通,确保资产勘查或现场调查工作的顺利 进行。 (5)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根据资产评估项目具体情况收集资产评估相关资料。 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沟通并指导其对评 估对象进行清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或被评估单位单位资料进行了解,同时也 主动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相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资产评估资料。 (6)评定估算 ①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对收集的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充分分析,确定其可靠性、 相关性、可比性,摒弃不可靠、不相关的信息,对不可比信息进行必要分析调 整,在此基础上恰当选择资产评估方法; ②资产评估人员在选择恰当的资产评估方法后,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 要求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③资产评估人员在形成初步资产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对信息资料、参数的 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以形成资产评估结论。 (7)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形成资产评 估结论后,按有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规范,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组织有关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会审和公司领导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的评估报告 初稿征求委托方意见,对疏漏处进行改正。 (8)资产评估工作档案归档 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后,将资 产评估工作档案归档。 (9)具体过程如下: ①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a 了解被评估单位及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估风险,签署资产评估 业务委托协议; b 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 c 选定评估基准日,确定评估重点,拟定评估方案和基本评估思路; 4、指导被评估单位搜集、准备有关评估资料; ②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 查验其产权归属,具体步骤如下: 本阶段收益法评估过程 a 收集评估所需基础数据和资料; b 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历史状况,对企业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 询、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实; c 研究、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 d 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同行业的基本情况; e 对企业未来可预测的若干年的预期收益进行预测; f 对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条件下的长期预期收益趋势进行判断; g 选取各项评估参数,建立收益法计算模型; 本阶段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 a 听取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以及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 b 对企业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数据进行核实; c 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察 看、记录;通过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为确 定固定资产的成新率搜集资料; d 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e 对企业实物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评估确认,测算其评估价值。 ③ 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建立的收益法计算模型,对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进行预测,形成收益 法初步评估结果,并通过对此结果的分析,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确认最终 结果的合理性。 根据各专业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资产基础法的初 步评估结果,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 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分析不同方法形成的评估结果的差异因素和结果的合理性,结合评估目的 选用其中一种方法的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果。 ④提交报告阶段 a 编写资产评估报告,汇集整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b 评估机构内部复核检验评估结果; c 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十、评估假设 (一)特殊性假设及限制条件: 1、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以企业持续经营并称职地 对资产进行了有效管理为前提条件; 2、本公司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经济环境在预测 期内无重大改变; 3、现行的信贷利率、汇率等无重大改变;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4、赋税基准及税率无重大改变; 5、金融监管规则及市场交易规则无重大变化; 6、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评估报告限制条件 1、对于本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 担性限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了一般性的调查。除在本报告已有揭示以外, 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没有 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 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2、对于本评估报告中评估结论所依据而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信息资 料为可信的和准确的。 3、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部份内容所导致的 可能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4、本报告中对委估资产价值的分析只适用于评估报告中所陈述的特定使用 方式。其中任何组成部分资产的个别价值将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并不得与 其他评估报告混用。 5、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和送交监督管理部门审 查使用,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我公司不会随意向 他人公开。 十一、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必要的评 估程序,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限公司涉及本次经济行为范围内的账面总资产为 158,659.69 万元,总负债为 105,654.25 万元,净资产为 53,005.44 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 159,231.89 万 元,总负债为 105,654.25 万元,净资产为 53,577.64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572.20 万元,增值率 1.08%。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资产 2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16,355.52 16,355.52 - 0.00% 3 存放同业款项 76,090.15 76,090.15 - 0.00% 4 贵金属 5 拆出资金 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 衍生金融资产 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 应收利息 10 发放贷款及垫款 66,053.25 66,627.97 574.72 0.87%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3 长期股权投资 14 投资性房地产 15 固定资产 125.40 122.89 -2.51 -2.00% 16 无形资产 21.92 21.92 - 0.00%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其他资产 13.45 13.45 - 0.00% 19 资产总计 158,659.69 159,231.89 572.20 0.36% 20 负债总计 105,654.25 105,654.25 - 0.00% 21 净资产 53,005.44 53,577.64 572.20 1.08%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05 月 31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厦门海翼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涉及本次经济行为范围内的账面总资产为 158,659.69 万元,总负债为 105,654.25 万元,净资产为 53,005.44 万元;评估后净资产(即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53,462.83 万元,增值 457.39 万元,增值率为 0.86%。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净资产为 53,577.64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53,462.83 万元,资产基础法结论比收益法结论高 114.81 万元。 分析原因主要是集团成立被评估单位时主要目的并非强调公司盈利,而是服务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6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集团为经营宗旨,向集团内部提供金融服务,配合集团公司实施集团内资源配 臵和资金调控,加快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之间资金结算的速度,避免“三角债” 发生,节约财务费用;专业管理信贷资产,降低了市场风险;增强企业集团的 融资功能,及时解决企业集团急需的资金,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等; 同时,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收益部分来源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而本次评估目的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海翼集团有 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评估目的实现后将对被评估企业的未来收益产生一定程 度的影响;此外被评估单位的资产主要为金融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基本 能反映该类资产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对被评估单位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结果。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厦门海翼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3,577.64 万元。 (二)部分股东权益价值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 15%股权评估结果为:8,036.65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零叁拾陆万陆仟伍 佰元整)。 在确定部分股东权益价值时,未考虑少数股权可能存在的折价或溢价,仅 依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计算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 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关于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特别说明; 评估基准日时的资产及负债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 建分所审计并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 无。 (三)关于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特别说明;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无。 (四)关于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特别说明; 无。 (五)关于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特别说明; 无。 (六)关于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 估对象的关系特别说明; 无。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特 别说明; 无。 (八)关于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 的瑕疵情形特别说明。 无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九)重大期后事项 本报告无重大期后事项。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 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 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 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2、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少数股权、流动性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3、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 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8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 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 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 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 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 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 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 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 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 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三)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 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 有约定的除外。 (四)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五)本报告系评估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出具的专业性结论,需经评估机构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9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及评估师签字、盖章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时间为:2014 年 09 月 20 日。 十五、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商光太 中国〃福州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陈志幸 王韵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