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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14-12-17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4-07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公司运营和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持续规
范发展。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于 2014 年 12 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14123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反馈意见通知书》。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应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13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证监局(以
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13]40 号)。公司已
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向厦门证监局报送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 SK 项目的情况说明》。《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13]40
号)的具体情况及公司的说明如下:

    根据你司关于子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由于生产资质申请至今
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批复,你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龙联合”)2008 年启动的项目——SK 车型无法生产销售,对此,金
龙联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8004.58 万元。针对上述情况,请你司于 2013 年 4 月
                                       1
17 日前就下列问题向我局作出书面说明:

    1、请说明 SK 车型项目决策的背景,包括立项、前期调研、投资预测等情
况;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累计投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相应的
会计处理政策及其会计处理情况。

    情况说明:

    我公司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金龙联合公司”)经
过二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客车行业中规模与销售量最大的自主品牌之一,拥
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占有率,其产品金龙客车成为厦门市的“城市名片”之一。
该公司灌口厂区易地搬迁技改后,年产 3 万台轻型客车整车的生产车间于 2007
年建成投产。但金龙联合公司当时生产销售的轻客产品车型较为单一,轻客产品
线迫切需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并提升集成创新能力。鉴于国家当时出台的汽车产
业振兴发展规划对汽车行业在自主研发、新能源、小排量、关键零部件、拓展国
际市场等方面给予了政策鼓励,同时为满足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要求,金龙
联合公司拟开发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合国内外市场的小排量的新产品投
入市场(特别是海外市场)。为此,金龙联合公司拟借助其多年积累的客车行业
基础,利用其股东台湾三阳的资源优势和轿车生产经验,开发 SK 项目。SK 项
目为与轻客混线生产的 A+轿车,并最大程度沿用台湾三阳现有模具以节省投资。
车型先定位为:针对南非、中东及东南亚等国外市场的 A+轿车,排量为 1.3L 至
1.6L,达到欧Ⅳ排放标准。

    2007 年,金龙联合公司进行项目前期筹备和项目可行性调研工作。2008 年
5 月金龙联合公司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 年 7 月,SK 项目申报厦
门市重大科技项目并通过评审,获市重大科技项目立项。2008 年 10 月,进行工
程样件试制。2010 年 3 月,SK 车型小批量试制。2010 年 6 月,完成设计验收。
2010 年 12 月,具备小批量生产条件。

    SK 项目原计划利用已建成的金龙联合公司轻客生产线,进行混线生产。原
轻客生产线已投资 4.16 亿元,拥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完整的 4 大工艺生
产线,具备年产 3 万辆轻客生产能力,该项目预计只要再投入 13404 万元,用
于两厢车型的设计、白车身钣金模具及底盘、电器、内外饰的开发并进行相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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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线的完善,通过混线生产,可实现年新增 5 万辆的生产能力。项目资金来源为
金龙联合公司股东增资和企业自筹,其中股东增资 1 亿元,由三方股东按股权比
例进行增资。

    截止 2012 年末,SK 车型项目累计投入固定资产 1.43 亿元。至 2010 年 12
月,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已验收的该项目设备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并开始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截止 2012 年 12 月累计计提折旧 4903.77 万元。

    2、请说明乘用车生产资质申请条件及其产业政策,分析取得乘用车生产资
质的可能性和主要障碍。

    情况说明:

    2011 年 11 月 17 日工信部发布了《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下称准入规则),该规则强调乘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
项目应当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核
准或者备案手续,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申请准入。

    《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跨产品类别生产轿车类、其他乘用车类产
品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批量生产汽车产品的业绩,近三年税后利润累计在 10
亿元以上(具有税务证明);企业资产负债率在 50%之内,银行信用等级 AAA。
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其中自
有资金不得低于 8 亿元人民币,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得低于 5
亿元人民币。新建乘用车、重型载货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应包括为整车配套的发
动机生产。新建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 15 亿
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 5 亿元人民币,要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产品水
平要满足不断提高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要求。

    3、请说明对 SK 车型项目的后续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继续实施该项
目,有哪些计划安排;如继续实施,如何解决不具备生产资质的问题;如停止实
施该项目,如何处置资产,等等。

    情况说明:

    金龙联合公司今后将不再继续开发和生产销售 SK 车型产品,由于 SK 模夹

                                    3
检具具有专用型,在公司内部无其他可利用途径,因此金龙联合公司正在积极联
系国内外有关厂商购买该套设备,以期尽量减少项目损失。

    4、请说明公司历次董事会、经理层讨论 SK 车型项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讨论的时间、内容、主要观点、结论等。

    情况说明:

    2009 年 3 月 24 日,金龙联合公司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SK 项目的议案及关于 SK 项目的出资方式的议案。该次会议对于 SK 项目
投资一致表决通过,认为 SK 项目作为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公司二次发展的技术
储备和增长点,符合厦门汽车工业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应注重市场的规划,严格
控制整车的成本和品质,同意 SK 车先在国外发展中国家如越南、非洲和中东等
进行销售,同时配合政府的相关部门,力争获取国内生产资质。会议还审议了
SK 项目的出资方式,即“SK 项目两厢车预计新增投资 13404 万元,其中 10000
万元由各股东按比例出资,其余 3404 万元由金龙联合公司自筹”,该议案以四
名董事(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一名董事表示事先不知有关出资方式的议案,
需要对出资的情况分析,对此议案弃权。

    2009 年 4 月 9 日,金龙联合公司将该项目相关资料提交金龙集团董事会审
议,鉴于金龙联合公司上述项目情况,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在金龙联合公司分红
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对金龙联合公司增资 5100 万元用于该项目的投资。

    5、请说明省市政府给予 SK 车型项目的支持或补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文件及其主要内容、支持或补贴的方式、公司对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等。

    情况说明:

    根据厦门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确立“利用轻客生产线生产出口新产品
SK 车型研发项目”为 2008 年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及下达资助经费的通知》(厦
科联[2008]61 号文)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SK 项目研发资金补助的批复(厦财
企[2010]20 号文),金龙联合公司收到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专项政府补助共计 5800
万元,其中:2008 年 12 月收到 1000 万元,2010 年 4 月收到 4800 万元。上述
政府补助均计入递延收益,金龙联合公司按照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5 年平均转入营

                                    4
业外收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与该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余
额为 3480 万元。金龙联合公司 2012 年度对 SK 车型相关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80,045,767.81 元 , 同 时 将 以 前 年 度 收 到 的 与 该 项 目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余 额
34,800,000.00 元由其他非流动负债转入营业外收入。

     6、请说明公司历年对 SK 车型项目资产减值准备测试情况、2012 年度计提
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以及 2012 年度减值因素的主要变化。

     情况说明:

     (1)公司固定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资产减值,按以下
方法确定: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
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
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
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
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
准备。

     (2)SK 项目资产减值迹象。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结合 SK 项目资产特点,
该项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该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有证据表明资产已
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2)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
划提前处置。

     (3)SK 项目历年减值准备测试情况及其结果

     ①2010 年 12 月 31 日

     SK 项目 2010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轿车行业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
金龙联合公司正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向客户推荐产品,该资产无减值迹象。

     ②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了《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2012
                                           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下称准入规则),根据该规定,金龙联合公司难以满足,产
品无法在国内销售。鉴于车型定位为针对南非、中东及东南亚等国外市场的 A+
轿车。故金龙联合公司拟借鉴其他企业生产乘用车的经验,先通过产品出口或其
他方式进行销售,在取得一定销售业绩时,再向发改委申请乘用车生产资质。当
时在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情况下,这一取得生产资质的方式也有先例。公司也认
为通过努力,取得出口资质后,仍能使 SK 项目产生预期效益;且该等资产保存
完好,未发生减值迹象。

    ③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9 月,商务部、工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关
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要求申报出口资质的生产企
业必须具备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乘用车出口许可的管控程度甚
至超过了国内销售,因此 SK 车型的出口亦无可能。

    由于 SK 车型项目属于跨类别生产轿车类产品的投资项目,在《准入规则》
出台后,以金龙联合公司的现状和资金实力是无法达到跨类别取得轿车生产资质
要求的,如果以新建乘用车生产企业项目的方式向国家发改委申请项目核准,则
所需满足的条件更难达到。至 2012 年年底,虽然该等资产尚未出现损坏情形,
但因金龙联合公司基本无法取得 SK 项目内销和出口的生产资质,公司开始对该
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工作。根据金龙联合公司销售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
门联合测试结果,如果提前处置该等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1,434.26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3 年 3 月 29 日金龙联合公司管理层提请并经其
董事会批准,决定对上述 SK 车型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SK 项目预计可收回
金额低于账面余额 8,004.58 万元,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004.58 万元。

    二、2014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厦证
监函[2014]25 号)。《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14]25 号)的具体情况和公
司的说明及整改情况如下:

    在日常监管中,我局关注到,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你司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起停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不迟于 2014 年 1 月 30 日恢复股票交
易的承诺。但是,你司停牌至今,且未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6
    你司应加强与股东、国资管理部门的沟通,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及时、
审慎研究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你司的
信息披露情况,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

    基本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6 日发布公告,披露“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
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起停牌。”
此后,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的最新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

    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14]25 号)后,公司董
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与主要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汽车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国资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3 日发布公
告,披露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的事项,停牌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13 日至 2014 年 3 月 12 日。公司于 3 月 13 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定于 2014
年 3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初步方案,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19 日继续停牌,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起复牌并
公告相关董事会决议。201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复牌,并同时
披露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三、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金龙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8 号)。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将相关问题进行
了及时整改。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并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向厦
门证监局报送《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责令改
正问题的整改报告》,于同日公开披露该整改报告。

    《关于对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7
([2014]8 号)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整改情况如下:

    1、委托理财审批和信息披露不规范

    2013 年,你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
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车身
有限公司使用资金合计 14.83 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成交金额 66.50 亿元,
占你司 201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16%。上述委托理财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未及时披露,仅在 2013 年半年报和年报中披露。

    基本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如下:

    ①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 2013 年度委托理财使用资金及收益情况为:委托理财使用资金月末最
高余额为 14.83 亿元,占 2012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70.55%,年末余额为
7.61 亿元,占比为 36.20%;以累计发生额口径计算,2013 年委托理财累计发
生额合计为 66.54 亿元,占 2012 年度净资产的 177%,占 2012 年度归属母公
司净资产的 316%;平均理财周期为 57 天左右,实际收益 3934.03 万元。

    2014 年上半年委托理财使用资金及收益情况为:委托理财使用资金 6 月末
余额为 3.79 亿元;累计发生额 28.01 亿元;平均理财周期为 50 天左右,实际收
益 2473.12 万元。

    公司委托理财除少部分在公司(金龙汽车本部)进行外,主要在控股子公司
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进行。
由于公司股本较小以及公司投资和管理结构的特殊性,公司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
权益占比较高,201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约占全部净资产的 56%。因此,
公司委托理财占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重较高,由于委托理财周期较短,累计成
交金额占比更高。

    近年来,由于客车市场结构调整、竞争加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
公司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也相应大幅增加。同时,公司 2013 年度营业收入达
                                     8
             208.12 亿元,在这样的经营规模下,公司销售收入、支付货款等的现金流入流
             出都较大且比较频繁,因此,各控股公司都需要保留部分现金以应对公司日常经
             营周转、临时订单需求和支付到期债务及票据的资金需要。为实现资金的有效利
             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式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既不影
             响公司的现金流动性也不影响主业发展,且有利于增加股东权益,提高股东回报。

                  2011 年至 2014 年 6 月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固定
             收益式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公司                    期末余        收益总              年末余     收益总              年末余     收益总                年末     收益总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额            额                  额         额                  额         额                  余额       额

金龙汽车      21,700       3,850         237     77,630     10,130      417        -          -         -         -          -         -

金龙联合     217,900      16,000        1,509    349,200    15,000     1,905    284,100    17,000     1,322    417,716       -       2,040

金龙旅行车    18,000      10,500         365     77,000     39,500      484     23,000     12,000      128        -          -         -

苏州金龙      3,025          -           138     114,500    7,000       629     157,109     4,000      332        -          -         -

金龙车身      19,500       7,500         224     47,100     4,500       540        -          -         -         -          -         -

  总计       280,125      37,850        2,473    665,430    76,130     3,975    464,209    33,000     1,781    417,716       -       2,040



                  ②整改情况

                  基于上述考虑,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原则同
             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周转需要以及严
             控风险的前提下,以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公
             司在审批程序上和信息披露程序上不够完备,未将委托理财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批,也未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披露委托理财情况,公司已在程序上进行了改正。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对公司 2011 年至 2014 年 6 月
             的委托理财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就 2014 年度委托理财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独
             立董事就委托理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亦就委托理财进行了专项公告。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委托理
             财事宜。

                                                                        9
    未来公司将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每年对当年将发生的委托理
财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每月统计当期累
计发生的委托理财金额,若发现实际执行中委托理财金额将要超出预计额度时,
将重新预计委托理财金额并重新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发布委托理
财公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汽车按揭贷款担保不规范

    截至 2013 年末,你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
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客户的汽车按揭消费
贷款提供担保,余额高达 25.68 亿元,占你司 2012 年末净资产的 122%。该事
项未经你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未及时披露,仅在 2013 年半年报和
年报中披露期末担保余额。

    基本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如下:

    ①基本情况说明

    a、担保情况

    公司为购车客户在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客车的银行按揭贷款业务是由银
行为购车客户提供按揭贷款,购车客户以购买的客车作为抵押物、由公司(生产
厂商)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各银行的银行按揭贷款业务略有不同,约定的贷款
条件一般为:购车客户首付 20%-30%、借款期限三至五年期;基本约定购车客
户在还款期限内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
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即可达到回购条件。公司(生产厂商)回购银行对购车客户的
债权后,由生产厂商向购车客户追诉。回购行为为债权回购,不涉及汽车实物的
移交。

    b、被担保人情况

    通过公司各子公司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
件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10
             c、担保的主要内容和金额

             公司各子公司 2011 年至 2014 年 6 月为购车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的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公司名称     2014 年 1-6
                           期末余额   年度发生额   年末余额      年度发生额   年末余额      年度发生额   年末余额
              月发生额
 金龙联合        24,644      89,479       52,109        97,771       89,610        99,413       48,479       63,488
金龙旅行车       18,166      53,821       33,179        47,416       31,908        35,351       16,598       23,120
 苏州金龙        20,676     103,215       83,663    111,581          90,587    123,594          82,160    112,379
  总计           63,486     246,515      168,950    256,768         212,105    258,357         147,238   198,987


             ②整改情况

             2014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对公司 2011 年至 2014 年
         6 月的汽车按揭贷款担保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就 2014 年度汽车按揭贷款担保发
         生额进行了合理预计,独立董事就汽车按揭贷款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亦就
         汽车按揭贷款担保进行了专项公告。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汽车按揭贷款担保事宜。

             未来每年公司将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当年汽车按揭贷款担
         保的发生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金龙汽车每月统
         计当期累计发生的汽车按揭贷款担保金额,若发现金龙汽车实际执行中汽车按揭
         贷款担保发生额将要超出预计额度的,将重新预计汽车按揭贷款担保金额并提请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发布汽车按揭贷款担保公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信息披露不完整

             在 2013 年财务报表附注中,你司未披露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海沧新阳
         工业区 03-2、03-4 地块和杏林区新阳工业区新光路 159 号地块(合计原值
         1706.17 万元、净值 1267.84 万元)未办理产权变更的情况及其原因,未披露厦
         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湖里华光路地块(原值 359.02 万元、净值 132.15 万元)
                                                        11
未办理产权的情况及其原因;未披露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位于海沧和湖里工
业区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和仓库、食堂、整车停车场等建筑物(合计原值 1.18 亿
元、净值 6890.33 万元)未办理产权的情况及其原因。

    整改情况:

    公司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及产权变更问题主要系因历史原因形成,公司已将
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问题在 2014 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未来公司将在定
期报告中及时披露相关资产的产权办理情况。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本公司将健全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程
序,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准确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
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相关工作执行到位。

    四、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厦
证监函[2014]164 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各子公司及相关部
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或提出整改方案并
逐项落实。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并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向厦门
证监局报送《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监管关注
问题的整改报告》。

    《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14]164 号)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整改情况如
下:

    1、问题 1:一、信息披露不规范(一)未披露子公司信息

    你司 2006 年年报披露:“子公司厦门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龙房地产”)本年度停止经营,基本清算完毕,故不再纳入本年度会计报表
的合并范围”。由于涉及合作项目“金同花园”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金龙房地产
清算工作进展缓慢,每年仍进行工商年检和税务申报,且取得的“金同花园”租
金收入计入金龙汽车母公司收入中。但是,自 2007 年至 2013 年,你司年报未
                                   12
将其作为子公司进行披露,而是将金龙房地产除货币资金外的其他资产及负债作
为你司母公司的相关会计项目进行核算,导致 2013 年母公司报表的投资性房地
产、其他业务收入分别多计 787.67 万元、188.08 万元。

    整改方案:

    由于金龙房地产资产、负债、收入金额较小,属于非重大前期差错,公司根
据会计准则规定,拟不进行追溯调整。鉴于近期内金龙房地产完成清算注销工作
存在较大难度、目前公司已就“金同花园”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启动申请再审及
追偿工作等实际情况,公司拟撤销金龙房地产清算决定,将相关资产负债转回金
龙房地产进行核算,相关收入成本费用也将在金龙房地产进行反映,并在 2014
年年报中将金龙房地产作为子公司予以披露。

    整改责任人:金龙汽车财务总监、金龙房地产

    2、问题 2:一、信息披露不规范(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

    1.你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龙”)
与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于 2013 年 5 月签订《资
产转让协议》,以 200 万元价格购买厦工股份在银华 B 地块上购建的工程设施及
设备,但你司 2013 年年报中未披露该信息。2.自 2011 年至 2012 年,大金龙与
海翼汽车工业城发生代建业务 144.89 万元,但你司 2011 年、2012 年年报中未
披露该情况。

    整改方案:

    为避免关联交易统计遗漏,金龙汽车从 2014 年 9 月开始,统一制定了关联
方清单和关联交易报备表,要求子公司每月将关联方清单与客户清单、供应商清
单及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对方单位进行比对,并于下月初将所有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金龙汽车,金额达到披露要求的各子公司应事前报告并履行相应程序。

    整改情况:金龙汽车已下发要求各子公司每月报送的关联交易报表样式和关
联方清单,正在持续监控中。

    整改责任人:金龙汽车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各子公司总经理


                                   13
    3、问题 3:一、信息披露不规范(三)部分收入确认不规范

    在办理送车类客户销售业务时,大金龙在开具发票且车辆交给物流公司后即
确认销售收入,不符合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所有权转移及验收条款规定。其中:
在 2012 年 12 月确认收入而在 2013 年 1 月上旬完成交验签收手续的客车共 80
辆,你司提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1593.19 万元,提前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1457.85
万元,提前确认毛利 135.34 万元;在 2013 年 12 月确认收入而在 2014 年 1 月
中上旬完成交验签收手续的客车共 198 辆,你司提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5752.47
万元,提前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4613.42 万元,提前确认毛利 1139.05 万元。

    相关说明及整改方案:

    因大金龙送车类销售业务一直使用上述收入确认标准,且涉及的收入及毛利
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前期差错,公司拟不进行追溯调整。

    大金龙将重新梳理送车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收入确认时点变更为客户
签收时点,并在财务核算时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大金龙于 2014 年 8 月完成流程的梳理工作,2014 年 9 月 1 日
EKP 系统切换为新流程,2014 年 9 月新流程试运行,2014 年 10 月 EKP 系统
整改完成,自 2014 年 11 月起收入确认时点已变更为客户签收时点(出口销售
按照提单装船时点确认收入)。

    整改责任人:金龙汽车财务总监,大金龙总经理、财务总监

    4、问题 4:一、信息披露不规范(四)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列示不规范

    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之间,你司未对专项储备进行分配,导致合并股东权益
变动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下的专项储备余额、本期提取
数、本期使用数和其他项目的金额列报错误。如:你司 2012 年提取和使用专项
储备 2205.38 万元,但未分别列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金
额;2013 年年末你司专项储备余额为 329.79 万元,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
你司未列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41.14 万元和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88.65 万
元。

    整改方案:
                                   14
    因该差错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净资产,公司不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加大
对“专项储备”等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列报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规范编制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整改情况:

    公司已在 2014 年半年报中对专项储备发生额的列报金额进行了更正,分别
列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

    整改责任人:金龙汽车财务总监

    5、问题 5:一、信息披露不规范(五)在建工程完工转固不及时

    2013 年 1 月 24 日,大金龙研发中心、污水处理站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竣工验收,但大金龙迟至 2013 年 3 月才将该在建
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导致少计折旧费用金额 29.35 万元。

    整改方案:

    由于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前期差错,公司拟不进行追溯调整。大金龙将完
善在建工程跟踪机制,经办部门及时将验收资料提交财务部入账,确保未来折旧
费用计提准确。

    整改情况:

    2014 年 8 月 20 日,大金龙召开了在建工程转固的专项会议,已形成了在
建工程跟踪机制。

    整改责任人:金龙汽车财务总监,大金龙总经理、财务总监

    6、问题 6:二、你司未将 2012、2013 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作为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第六、七条规定。

    整改方案:

    年报审计会计师为公司常年审计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及专业从业人员,知悉
保密义务,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将按照要求积极整改,补充登记年报审计

                                   15
会计师信息,今后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
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
度》,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14 年 8 月底补充登记 2012、2013 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信息,
并报送证监局。

    整改责任人:金龙汽车董事会秘书

    7、问题 7:三、你司母公司 2011-2013 年的“应付职工薪酬-公司奖励金”
余额分别为 3846.00 万元、3876.79 万元、3782.91 万元,自 2011 年起,你司
母公司奖金政策由原先的“按当年利润的 5%提取和发放”变更为“按当年已实
现的年度利润、营业收入等相关指标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当年管理层奖金”。经
查,你司奖金计提政策未一贯执行,且奖金计提数与实际发放数存在较大差异。
你司计提 2012 年奖金 222 万元,但,经董事会考核的当年奖金为 94.76 万元,
实际发放 93.87 万元;2013 年未计提奖金,经董事会考核的当年奖金为 198.24
万元,于 2014 年实际全额发放,截至 2011 年末,公司历年超过实际发放数而
多计提的奖金累计金额 3654.78 万元。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
引第 14 号-财务报报告》第七、八条规定。

    情况说明及整改方案:

    截止 2011 年末金龙汽车本部已计提但未发放奖金余额,系 2011 年及以前
年度公司虽按照当时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计提但未按计提金额足额发
放所致。2012 年、2013 年奖金计提与发放的差异,因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前
期差错,公司拟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 2014 年起将进一步加强奖金计提与发
放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奖金费用并保持奖金计提政策的一贯性,同
时做好董事会考核与奖金发放时间的衔接,确保奖金计提数与实际发放数不再出
现较大差异。

    整改责任人:金龙汽车财务总监

    8、问题 8:四、香港嘉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嘉隆”)持有

                                   16
你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金龙”40%的股权,赖
雪凤为香港嘉隆的控股股东。同时担任小金龙供应商--漳州市昌龙汽车附件有限
公司、龙海市九龙座椅有限公司、漳州鑫美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漳州昌源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福建帕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的董事长;自 2014
年 4 月 28 日起,赖雪凤担任小金龙的副董事长。小金龙与上述 6 家公司存在采
购货物和支付价工费等交易,但未制定关联交易审批决策制度,不符合《企业内
部控制应用指引第七号—采购业务》第 4 条规定。

    整改方案:

    公司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小金龙认真学习有关关联交易的制度、规
定,制定交易(含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对重大交易以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管理职责,规范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整改情况: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交易管理制度》,并已开始执
行。

    整改责任人:金龙汽车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小金龙总经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7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