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关于2015年度公司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的公告2014-12-20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4-07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拉动客车销售收入的增长,2015 年度公司子公司将继
续与合作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针对无法全款购车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
保业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
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为购车客户在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包括回
购担保和保证担保。
回购担保主要是以购买的客车作为抵押物、由生产厂商为购车客户承担担保
责任,银行为购车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或者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服务的客车融资模
式。各银行的要求不同,原则上可操作的条件为:首付30%、融资70%、三年期
执行基准利率上浮30%,对大客户可适当降低条件;回购条件为:购车客户在还
款期限内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
还贷款本息即可达到回购条件。生产厂家回购银行对购车客户的债权,由生产厂
商向购车客户追诉。回购价格等于借款人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及相关合理费用。回
购行为为债权回购,不涉及汽车实物的移交。
除回购担保外,合作银行根据购车客户的资信及客车是否抵押的实际情况,
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生产厂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
任,当出现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
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情形时,生产厂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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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项下的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公司各子公司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
件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三、2014 年度担保事项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额度预计
(一)2014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2014年1-11月发 截止 2014 年 11
2014 年批准发
序号 公司名称 月 30 日按揭担
生额 生额 保余额
1 金龙联合 170,000 56,103.38 102,104.54
2 金龙旅行车 65,000 48,195.56 73,430.60
3 苏州金龙 100,000 39,875.02 95,690.36
合计 335,000 144,173.96 271,225.50
(二)2015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额度预计
公司子公司 2015 年度拟为购买其客车产品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 万元的汽车按揭贷款担保,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2015 年度预计发生额(万元)
1 金龙联合 130,000
2 金龙旅行车 100,000
3 苏州金龙 130,000
合计 360,000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各子公司借鉴行业内常见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对信
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
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各子公司借鉴行业内常见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从
2011 年以来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该
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未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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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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