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我们已事先 知晓金龙集团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 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 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金龙集团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则及金龙集团《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1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管 欣 罗妙成 蔡志强 201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