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4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5-01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陈国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监事会对 2014 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以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14 年度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于 2008 年度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4、报告期内,无因收购出售资产进行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董事会提出了公司 201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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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转增股本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
2015 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
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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