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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4-24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15-01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 22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5 月 15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1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      2014 年年度报告                                         √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

      听取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2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86          金龙汽车        2015/5/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3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
(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
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明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和 5 月 14 日的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7:30
到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 23 层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
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
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
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14
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 23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61004
电话:0592-2969815
传真:0592-2960686
邮箱:600686@xmklm.com.cn
联系人:季晓健、王海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4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2014 年年度报告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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