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一五年五月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 二、本次发行概要........................................................................................................................ 2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1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2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6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1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3 1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金龙汽车 指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福汽集团 指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国资委 指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投资集团 指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交通运输集团 指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管公司 指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能集团 指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除非特别指明,均 元、千元、万元 指 为人民币元)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14年3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2、2014年7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3、2014年12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 二次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7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4年7月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函》(闽国资函产权 〔2014〕208号)同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2、2015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 3、2015年4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4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164,141,414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截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包括福汽集团、福建投资集团、福建交通运输 集团、平安资管公司和福能集团在内的 5 家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 1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1,299,999,998.88 元全额汇入了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根据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认购资金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50ZA0016 号),上述 5 家 发行对象缴纳认购款项共计 1,299,999,998.88 元。 2、截至 2015 年 4 月 29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中信证券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 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15)第 350ZA0017 号),发行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64,141,414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 币 26,374,141.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3,625,857.88 元,其中转 入股本人民币 164,141,414.00 元,余额人民币 1,109,484,443.88 元转入资本公 积。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64,141,414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二)股票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数量:164,141,414股 (五)发行价格:8.12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12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公告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公告》,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 2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息日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由于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7.92 元/ 股。 (六)投资者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取向五名投资者定价发行。控股股东福汽集团参与申购。 (七)募集资金量与发行费用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认购资金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16 号)、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17 号),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8.88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 币26,374,141.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73,625,857.88元。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收购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的创程环保100%股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 动资金。 (九)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数量为 5 名,发行对象分别为福汽集团、福建投资集 团、福建交通运输集团、平安资管公司和福能集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各发行 对象认购情况明确如下: 认购股数 认购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名称 (股) (元) (月) 3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认购股数 认购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名称 (股) (元) (月) 1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5,252,527 200,000,013.84 36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 2 75,757,575 599,999,994.00 36 司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 3 25,252,525 199,999,998.00 36 司 4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252,525 199,999,998.00 36 5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626,262 99,999,995.04 36 合计 164,141,414 1,299,999,998.88 (一)发行对象情况 1、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 212 号 法定代表人:廉小强 注册资本:1,374,300,000 元 设立日期:1991 年 11 月 29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汽车行业投资、经营、管理;汽车销售;交通技术服务。(以 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25,252,527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认购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4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除日常经营性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 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情况。日常经营性的重大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定期 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69 号天骜大厦 14 层 法定代表人:翁若同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元 设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7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 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 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以 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75,757,575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认购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水路 18 号东方花园 1#楼 102 法定代表人:李兴湖 注册资本:3,219,936,452.75 元 设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及资本收益管理,对外投资经营;对港 口业、水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物流等交通项目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 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不含危险化 学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建材、汽车(不含九座 以下乘用车)、矿石、有色金属、沥青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以上经营范 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25,252,525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认购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 8 号静安广场裙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万放 注册资本:500,000,000 元 设立日期:2005 年 5 月 27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营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25,252,525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认购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7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省府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林金本 注册资本:4,000,000,000 元 设立日期:1998 年 4 月 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能源、矿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建筑、房地产、港口、民 爆化工、酒店、旅游、金融(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药品、贸易、环境保 护、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水泥包装的 投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装 修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对外贸易。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2,626,262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认购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8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上述发行对象中,福汽集团、福建投资集团、福建交通运输集团和福能集团 均为福建省政府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并非专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而 设立,亦非主要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平安资管公司以其管理的平安 资产创赢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15,000 万元及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 托管理的保险资金 5,000 万元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根据《中国保监会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资金 〔2013〕124 号)的相关规定及平安资管公司出具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平安资产创赢 3 号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报备情况的说明函》,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初次发行资产管理产品需申报核准,后续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实行事后报 告。因此,本次发行对象均不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均为自有资金、保险资金或其他合法筹集的资金, 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保荐代表人: 林宏金、贾晓亮 项目协办人: 孙鹏 项目组成员: 童育坚、刘日、厉譞、寇志博、李琦、徐琰、王超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 话: 010-60838479 传 真: 010-60833955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项目联系人: 温治 9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0 层 电 话: 021-38676288 传 真: 021-38670753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宋晓明、余洪彬、刘德磊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电 话: 010-59572175 传 真: 010-65681838 (四)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徐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吴传刚、林炎临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 话: 025-87768617 传 真: 0592-2217555 (五)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徐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吴传刚、林炎临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 话: 025-87768617 传 真: 0592-2217555 10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51,458,942 34.2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 16,437,647 3.71 红-018L-FH001 沪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6,001,814 3.62 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 12,000,002 2.71 西藏爱尔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11,688,791 2.64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 9 号消费精选集合 5,285,621 1.19 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5,152,026 1.16 资基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3,909,790 0.88 红-018L-FH002 沪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锐进 12 3,700,779 0.84 期鼎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夏资本-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370,857 0.76 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合计 229,006,269 51.73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股份登记日 2015 年 5 月 7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76,711,469 29.12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5,757,575 12.49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252,525 4.16 平安资管-邮储银行-创赢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18,939,394 3.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16,437,647 2.71 -018L-FH001 沪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6,001,814 2.6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734,698 2.26 11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626,262 2.08 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 12,000,002 1.98 西藏爱尔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8,242,540 1.36 合计 375,703,926 61.9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章程、股东结构与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变动 (截至 2015 年 4 月 27 日) (截至完成股份登记) 股份类别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 - - 164,141,414 164,141,414 27.05%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442,597,097 100% - 442,597,097 72.95%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442,597,097 100% 164,141,414 606,738,511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 所记载的股本结构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但是上述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 另外,公司暂无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需对高管人员及其结构进行调整的事 项。 2、对公司业务与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 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仍然主要为大、中、轻型客车的生产和销售。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增强对核心子公司控制力,有利于优化公司内 部资源配置,同时筹集资金加快假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保证公 司的持续发展。 3、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2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相应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 得到优化,财务结构更趋合理。 4、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股份涉及的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及 厦门金龙江申车架有限公司有着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潜力,同时其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未来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5、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用于募投项目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将逐步增加。 6、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福建投资集团、福建交通运输集团、 平安资管公司、福能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 在的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福汽集团在商用车领域存在少量的同业 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对此,福汽集团已出具相应承诺,以确保福汽集团及 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福汽集团、福建投资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如公司与 前述关联方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报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 义务。 13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金龙汽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4 号)和金龙汽车有关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 金龙汽车通过锁定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发行价格的过程,符合《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11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汽集团在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的过程中,不存在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中,福汽集团、福建投资集团、福建交通运输集团和福 能集团均为福建省政府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并非专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 资金而设立,亦非主要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平安资管公司以其管理 的平安资产创赢3号资产管理产品15,000万元及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管理的保险资金5,000万元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根据《中国 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保 监资金〔2013〕124号)的相关规定及平安资管公司出具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平安资产创赢3号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报备情况的说明函》,保险资 产管理公司初次发行资产管理产品需申报核准,后续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实行事后 报告。因此,本次发行对象均不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 14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续。本次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均为自有资金、保险资金或其他合法筹集的资金, 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安排。 金龙汽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遵循 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15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及核准;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 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4 号)和金龙汽车有关本次发 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缴款通知书》 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中,福汽集团、福建投资集团、福建交通运输集团和福 能集团并非专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亦非主要以投资活动为 目的而设立的公司。平安资管公司以其管理的平安资产创赢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15,000 万元及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保险资金 5,000 万 元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 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资金〔2013〕124 号)的相关 规定及平安资管公司出具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安资产创赢 3 号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报备情况的说明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初次发行资产管理 产品需申报核准,后续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实行事后报告。因此,本次发行对象均 不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本次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 均为自有资金、保险资金或其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安排。 16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7 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