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2015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15-08-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2015 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4 号文核准,厦门金龙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公司”)于 2015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股
票 16,414.1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3 亿元(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担任金龙汽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子公司 2015 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
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金龙汽车(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金
龙”)拟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业务。
二、2015 年 1-6 月为购车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批准发 2015 年 1-6 月发生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购
序号 公司名称
生额 额 车融资业务担保余额
1 金龙联合 130,000 28,863.74 95,166.70
2 金龙旅行车 100,000 37,957.65 95,497.64
3 苏州金龙 130,000 19,894.31 96,713.52
合计 360,000 86,715.70 287,377.85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为购车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为287,377.85
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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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 2015 年度为客户提供购车融资业务担保事项
2015 年 1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
度公司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 2015 年度
为购买其客车产品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 万
元的汽车按揭贷款担保,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2015 年度批准发生额(万元)
1 金龙联合 130,000
2 金龙旅行车 100,000
3 苏州金龙 130,000
合计 360,000
根据业务需要,子公司拟对上述汽车按揭贷款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并增加为购
车客户提供汽车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调整后 2015 年度
为购车客户提供银行抵押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度
如下:
调整后 2015 年
2015 年度原批 本次调整增加发
序号 公司名称 度预计发生额
准发生额(万元) 生额(万元)
(万元)
1 金龙联合 130,000 10,000 140,000
2 金龙旅行车 100,000 40,000 140,000
3 苏州金龙 130,000 0 130,000
4 西安金龙 0 10,000 10,000
合计 360,000 60,000 420,000
调整后,2015 年度公司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银行抵押贷款担保、融资租
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预计额度占公司 201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 172.46%。
四、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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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金龙汽车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止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抵押贷
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
推动销售收入,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金龙汽车子公司拟进行的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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