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关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15-09-29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5-070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和发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
注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额度分别为 15 亿元。详见公司 2014 年 12 月
20 日《金龙汽车关于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和发行的公告》(临 2014-073)年和 2015
年 1 月 6 日《金龙汽车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5-00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
发的中市协注[2015]CP340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473 号《接
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1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
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
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2.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完成,
后续发行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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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
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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