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9-30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5-07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集团”)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廉小强董事
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开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申请夹层投资 4.1 亿元,该投
资年化收益率不超过 1.2%,最长投资期限为 10 年。该项投资以资本金入股的方
式进行,双方合作要点如下:
1. 国开发展基金出资 4.1 亿元以资本金方式与金龙集团共同注册目标公司
(该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客车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公司名称待定)。
2.国开发展基金不向目标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国开发展基
金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 1.2%。
1
3.国开发展基金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期限为自首笔投资款缴付完成日之日起
10 年,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金龙集团按照约定的回购计
划分别在 2023 年、2025 年各回购 50%的股权,即 2.05 亿元(合计 4.1 亿元)。
4.国开发展基金的 4.1 亿元出资在目标公司注册成立之前由金龙集团代持,
待目标公司注册成立后转入目标公司的专户。
董事会同意与国开发展基金签订《投资合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国开发
展基金签署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
2